蔡姊妹:
我實在羨慕在主裏成家,我就簡單的照着我所看見的向主進一步奉獻我的婚姻。我每次都跟主禱告:「主阿,我把我的婚姻奉獻給你,我的家是要獻給你的,為着事奉你,服事你,你豫備我,也豫備我的弟兄。」當我開始不只為着弟兄的得救禱告,而是為着神的需要禱告時,主就在弟兄身上動工了,他開始願意讀經,接觸聖徒。然而另一面,主也進一步對付我與弟兄交往的天然。主常光照我仍用已往的習慣來同他相處,這其實阻礙了主在他身上的工作。有一次主跟我說話,彼前三章一至二節:「照樣,作妻子的,要服從自己的丈夫,好叫那些甚至不信從主話的,也可以不用主的話,藉着妻子的品行,被主得着。」我就向他悔改認罪,學習在靈裏來跟他相處不跟他辯論。
最後,弟兄跟我讀經有一段時間,但都不得救。我再一次被主光照,雖然我說我要奉獻我的婚姻,然而實際上,我是愛連裕甚於愛主,主就給我看見亞伯拉罕獻以撒的事例,我流着淚跟主說,弟兄是我得救前自己的選擇,現在我願意把選擇權交回給神,愛主所選擇的,如果弟兄不是神豫備的,我願意放下他。
蔡弟兄:
主確實聽了姊妹的禱告。主的憐憫,我在當兵前信了主。後來因着我們同住東海會所的不同樓層,為了顧到弟兄姊妹之家的大專聖徒,信主後我們的交往更需隱密。剛開始,我還搞不懂為何要躲躲藏藏,也不能在外面一起吃飯?後來纔知道,我們的交往需保守在身體裏。因着眾聖徒為着我們的交往、婚姻、成家代禱、交通和服事,我們很摸着身體的愛,再次奉獻我們的家,為着身體、為着主。林後六章十四節:「你們跟不信的,不要不配的同負一軛,因為義和不法有甚麼合夥?光對黑暗有甚麼交通?」夫婦需同有一位神,並同負一軛往前。我們摸着在經歷婚姻這事上,要有專一奉獻的禱告,與老練的聖徒有交通,尋求環境的印證。當我們將家奉獻給主,就在蒙福的範圍裏,也保守在召會生活中。願榮耀歸神,阿利路亞!(蔡連裕、蔡郭綺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