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犧牲的生活

林後四章1012節:「身體上常帶着耶穌的治死,使耶穌的生命也顯明在我們的身體上。因為我們這活着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使耶穌的生命,也在我們這必死的肉身上顯明出來。這樣,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命卻在你們身上發動。」我們常想知道如何被神使用來供應生命?如何經歷十字架的治死?信息說,只要「樂意死」,別人就會得生命;甚至我們也不需要將自己死的經歷見證出來。

 

最近我接觸到一個年輕媽媽,她渴慕孩子來過召會生活,和她聊過纔知道:她是楊姊妹二十多年前的學生。我很受感動,楊姊妹不是個愛說話的人,但她身體上常帶着耶穌的治死,為了供應基督給人,她就是簡單的背十字架,順從主的安排。她雖被主接走了,但她曾經勞苦服事過的人,主沒有忘記。最近又有一批和我讀經過的孩子畢業了,當他們畢業時送我一束花,想到他們以後可能很難繼續享受主,我真的很難過。但我要學習楊奶奶過犧牲的生活,纔能札實把生命傳輸給人,也就是要不住的為人禱告。

 

「惟在愛裏持守着真實,我們就得以在一切事上長到祂,就是元首基督裏面。」(弗四15)在基督的身體上,肢體會彼此影響,一個肢體不好,會影響其他的肢體也不好;有時我很好,是因為別的肢體好就影響了我。我深有同感,因每次參加特會或召會特別活動,只要身歷其境就會得供應。有時我身體彀不上,不能去參加,卻也享受到身體的供應,真是太奇妙了!

 

信息說到每個肢體都有他的那份職事,每個肢體若盡職,就是基督在身體裏的增加。有時我們不知如何盡職,就簡單順從召會的安排,在各樣的服事上盡力就行,主就喜悅,身體也就得供應。(國宅區  高閻瑞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