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我們不覺得自己犯了罪,我們仍需要有憂傷的靈,即便我們沒有犯大罪,我們仍會有小錯,在我們的話語、我們的態度、我們的思想、我們的感覺和我們與別人的談話上,許多時候我們是錯誤的,甚至不知不覺就錯了。所以我們最好一直保守一個憂傷、破碎的靈。不要認為自己是完全、完整且完美的,沒有人是完全的,惟有主耶穌纔是完全的。所以我們需要憂傷、痛悔的靈,悔改並認罪。我摸着基督徒每天要作的兩件事就是:悔改並認罪。詩篇五一篇17節大衛說:「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阿!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
我信主得救至今,都覺得自己是個乖寶寶,召會的任何行動我都緊緊跟隨,也不太有自己的意見。原本認為自己是個完全的人,但藉主話光照,看見我是個不完全、不完整的人;尤其在召會生活裏與弟兄姊妹間的說話、態度常是錯誤的,滿了定罪。需要更多的到主面前悔改並認罪,惟有更多的破碎自己讓靈能彀出來,纔能生命長大,建造召會。感謝讚美主!(員農區 許呂子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