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主以後,你以為我就過着姊妹之家敬虔的操練生活?並且愛主服事主?那就錯了;相反地,我在姊妹之家不肯操練,並且非常愛世界。為了跳舞逃聚會,但主愛我,祂從不放棄我。有一次我又逃聚會去跳舞,這次是去新開的地下舞廳跳舞(地下舞廳就是非法沒有營業登記的舞廳),我和同學們一同在舞池熱舞,好快樂哦!接下來是慢舞,我就下場休息,取了一杯可樂爬上最高的看台上坐着,享受着罪中之樂。這時突然變成熱門舞曲,音樂聲音大作,我正巧坐在喇叭旁邊,聲音震得甚至使我喝的可樂都差點吐了出來,這時舞池裏的男男女女都瘋狂地扭動着身體,再加上旋轉燈光不時地打在每一個狂歡者的臉上,這時我看到的竟是一張張如同野獸般猙獰的臉。我實在太震撼了,我不能接受,我剛剛不也是在他們中間的一個嗎?再回頭看見包廂裏煙霧裊裊,男男女女正在吸大麻、嗑藥,渾渾噩噩、醉生夢死地在嘻鬧着…。我受不了了,我不要在這裏!我要回家!
我第一次深深覺得,這裏實在墮落、黑暗、可怕。以前姊妹苦口婆心地勸我說舞廳是很可怕、黑暗的地方,我不但不以為意,還想帶姊妹們來見識見識。主啊!實在是你的憐憫,是你來截回我,是你讓我看見這可怕的光景,使我轉回。當時我要回家,但是我回那裏的家呢?我的家鄉在南部,我不可能回去,回姊妹之家,對!回召會的姊妹之家!是的,召會是我的家,我第一次發現召會真是我的家,不再是字句道理了,因為這家中有愛!
我飛也似地奔了回去,姊妹們並不知道我發生了甚麼事,很希奇的看着我,因為我去跳舞從未如此早回,並且我沒預警地打斷了大家的交通,姊妹們突然鴉雀無聲,不知如何是好,原來她們正在交通請我搬出姊妹之家的事。大家正在爭執不下,我回來了,並且我很嚴肅而認真的告訴姊妹們:「以後,召會的活動我都要參加,請幫我報名,我住這麼久(大概有半年之久)還不了解你們在作甚麼,我想要好好了解。我累了,有甚麼交通請明天再找我,謝謝!」丟下這些話,我就竟自洗澡、上床睡覺了,留下姊妹們在那裏錯愕了許久,大家覺得我是不是吃錯藥了;但是我知道,是神愛了我,使我有機會轉向祂。
感謝神!因着我即時的悔改,我沒有被要求搬出姊妹之家,這件事在一年後我的服事者纔告訢我,我實在是感謝神!是祂的愛尋回了我,如同經上所說:「祂既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十三1)主啊!謝謝你!我不再是客旅和寄居的,是神家裏的親人了,謝謝你在我人生的途中遇見我,將你可愛的胸懷向我敞露,我就被吸引歸入甜美的你,得着人生的真諦實義。∣完(見證人:楊林燕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