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新生活的開始

經過這次成全聚會,我看見了聚會的緊要。聚會是神對信徒的命定,而召會是蒙神所召出來聚會的人。召會的本質就是聚會,沒了聚會,召會也就不存在了。宇宙萬物皆由神所創造,生存的方式也都是神所命定,所以聚會成為我們生存蒙福的定律。我們要像蜜蜂一樣有合群、成群的特性,過着團體的聚會生活,不要像蝴蝶一樣單飛。馬太福音十八章20節,主特別應許我們,「無論在那裏,只要有兩三個人,被聚集到我的名裏,那裏就有我在你們中間。」主在復活後,我們聖徒聚會時,會向我們顯現帶給我們祂的同在、祂的平安、祂的差遣、聖靈、祂的權柄等五種福分。主在升天後就差遣聖靈來,在我們信徒聚集時,聖靈澆灌在我們身上,我們都被聖靈充溢了。我摸着一句話,「天可廢,地可棄,小排聚會不可不去」。

 

第二,世人由於迷信,以為拜祖先可為死人積功德,可為死者消除障礙等,這種觀念是違背聖經的真理。出埃及記二十章12節:「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地上,得以長久。」以弗所書六章12節:「作兒女的,要在主裏順從父母,因為這是正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亨通,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對祖先是尊敬,紀念,但不該敬拜祭祀,祖先不是神,拜也拜不到,人死了是吃不到的,也不需要吃,也享受不到祭物。出埃及記二十章3節:「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神」,5節:「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們;因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聖經上說明了祭拜祖先與真理不合,對祖先也無益處,祖先牌位是迷信的產物,不能代表祖先反而讓背後的邪靈受了祭拜,使我們得罪了神。希伯來書九章27節:「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哥林多後書五章10節:「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的審判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到應得的報應。

 

我們是當趁父母活着時,在主裏孝敬他們,奉養他們,帶他們聽福音,接受福音,得着永遠的生命。台灣俗話說,「在生前一粒豆,勝過死後拜豬頭」,真真不錯!聖經上說,信耶穌得永生。(員農區  鄭換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