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敵擋並勝過仇敵的詭計,須在「道成肉身」的原則;原本我讀不出特別之處,但週二禱告聚會後的禱研背講,使我非常感動並得開啟。
在舊約,神對人有吩咐,就感動人來為祂作一點事,所以神人沒有成為一,人是人,神是神,人和神沒有生命的關係;但今天,神的靈已經住在我們裏面,我們與神是一了。所以,我們不該再禱告:「主啊!你感動我,我就為你…」,乃該積極運用我們的靈,操練我們的靈來與主配合。比如在聚會中,我們要主動操練我們的靈,或禱告或唱詩或申言,而不是被動的坐在那裏,反而要一直釋放靈,直到我們的靈如火被挑旺起來。又如,召會在傳福音,也許我們沒有負擔,甚至不想傳福音,我們不是跟主說:「主啊,你大大感動我,否則我不傳福音。」反而是跟主說:「主啊!充滿我,使用我,我要傳福音,我要作得人的漁夫!」所以我們必須主動起來與主配合。
明葶姊妹題到在大事小事上都可以禱告主,我們都有經歷,而且要繼續操練,因為這會讓我們經歷神是何等信實,祂顧念我們。神會感動我們為着神的旨意來禱告。我個人在禱告上,很經歷神是垂聽禱告的神,因為我剛得救時,就操練寫禱告本,大事小事都寫在上面,然後每天禱告,當神聽了我的禱告之後,就簡單寫下神如何幫助我的過程,與得答應的日期,年終時候,居然發現神幾乎都答應我的禱告,沒有答應的,神也光照我,那樣的禱告是神不喜悅的,所以我越來越喜歡禱告。後來我住姊妹之家時,很得全時間姊妹的幫助,她們教我可以每天為一個專項禱告,比如週一為全球眾召會禱告,我就把有主恢復的國家跟主說一遍。週二我就為本地召會的聖徒題名禱告,也是把聖徒的名字念一遍,如果裏面有感覺,再細一點為那聖徒禱告。週三為家人親友的得救禱告(禱告十九年,終於全家得救,當然不全是我個人禱告的果效,因為有許多聖徒的代求和聖靈在環境中的作工,但可以印證信息題到的,神要人禱告,祂纔肯行動,我們禱告,只是為神的旨意鋪路。)也就是每週的每一天,固定為一個點仔細禱告,所以週四、週五、週六和週日,每天都有一個禱告的主題,真的很蒙福,因為後來不只經歷神聽禱告,我自己也更長進喜樂。
但最近很虧欠主,個人的定時禱告沒有堅定持續。還好曾經向主奉獻要定時禱告,主總藉着聖徒和信息來題醒我。我要早睡早起,早晨就可以有定時禱告的時間,我正在竭力操練中。(國宅區 高閻瑞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