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守安息日的原則與建造工作的關係

為何持守安息日與建造工作有關係?這是因出埃及廿五至卅一章在論到神居所的建造一長段的記載中間,有六節經文,即卅一章的十二至十七節,重申嚴「守安息日的」誡命插入。這指明主吩咐這些建造者,這些巧匠,在為主作工時,要學習如何與主同得安息。

 

安息日的原則是甚麼?就是在我們得着享受以前,神不會要求我們作工,這乃是一個神聖的原則;等到我們與祂一同有完滿的享受,並對祂有完滿的享受以後,纔能與祂同工。若我們只知道如何為主作工,而不知道如何與祂同得安息,就違背了神聖的原則。我們憑着自己為主作工,而沒有喝主和喫主,把祂接受進來並享受祂,這乃是嚴肅的事。在召會生活中,我們也許作許多事,卻沒有先享受主,沒有與主是一而事奉主;這樣事奉的結果乃是遭受屬靈的死亡,失去身體的交通(出卅一1415)。今天,帳幕及其一切器物的建造工作,應當開始於對神的享受,而期間繼續有享受神而得的舒暢;這指明我們為神作工,不是憑着自己的力量,乃是藉着享受祂並與祂是一;這就是持守安息日的原則,而有基督作我們靈中內裏的安息。所以,有分神建造的工作,必須持守安息日的原則。

 

神用了六天工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了;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將這日分別為聖。」(出二十11)神的第七日乃是人的第一日。所以,人受造首先不是為了作工,乃是以神為滿足,並與神一同安息(參太十一2830);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創造的(可二27)。

 

新約馬太福音十一章特別題到,「凡勞苦擔重擔的,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必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裏柔和謙卑,因此你們要負我的軛,且要跟我學,你們魂裏就必得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2830):安息不僅是指從律法與宗教,或工作與責任的勞苦並重擔中得着釋放,也是指完全的平安和完滿的滿足。負主的軛就是接受父的旨意;這不是受律法或宗教義務的規律或支配,也不是受任何工作的奴役,乃是受父旨意的約束。

 

主耶穌過這樣的生活,並不在意別的,只在意祂父的旨意(約四34,五30,六38);祂將自己完全降服於父的旨意(太二六3942);因此,祂要我們跟祂學。祂將自己完全降服於父的旨意,不為自己作甚麼,也不盼望為自己得甚麼;因此,無論環境如何,祂心裏都有安息;祂完全以父的旨意為滿足。神經綸的軛就是如此;在神經綸中的每一件事,都不是重擔,乃是享受。(張代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