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神完全和好

保羅在林後六章二節把和好說成是得拯救。這裏是拯救那些與神部分和好的人要進一步的與神和好,進一步得拯救。

 

我們需要在主面前禱告說,『哦,主耶穌,我感謝你,因着你的憐憫和恩典,你拯救了我;但是,主阿,我還沒有完全得救,我需要你更多的救恩。』只要我們這個人有些部分還未得救,在那些部分,我們與神之間就仍有不合。對這種情形更準確的形容,就是與神為仇。保羅在羅馬八章說,置於肉體的心思,是與神為仇;但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當我們在靈裏我們就有生命,也有平安。平安指明我們與神和好。只要我們在魂裏就沒有平安,我們的那些部分就仍與神為仇。

 

我們的心究竟有多麼寬宏,在於我們與神和好的程度。因此,我們再次看見,我們的心需要寬宏。我們需要與神完全和好並且完全得救。我們需要禱告說,『主耶穌阿,我需要你更多的救恩,讓我能得勝,能完全得救,能與神完全和好。』讚美主。(國宅區 張瑞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