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作人位,帶進夫婦真正同心合意(五)

剛結婚的三個月,我和弟兄之間產生極大的適應問題,特別是我得設法調入他那往來密切的百人家族,除婆家外還有一伯、六叔、四個姑及其衍生後代,我身心的壓力常讓我無法有好情緒。日常生活他嚴謹、我鬆散,更是任何綠豆事都能引爆的地雷。但主很恩待我,因為曾在婚前很認真尋求與操練,所以只要誤踩地雷,文欽說他那一套理,我的喉嚨就被主掐住、舌頭也被緊勒,一聲也出不得。早年我曾分享過這件事,你知道委屈的淚或不滿的話都是到主前纔得以暢言的,然後在主無聲但必定給的滿懷暖流中睡着。整整三個月受訓,每天上下班來回八十分鐘的車程中,甫一上車,那靈親自引我認罪:「主啊!小子虧欠你,小子實在不是個好的幫助者。求你幫助我。」我從來不是個柔順者,凡是看着我長大的,在地父老或陪伴成長的同伴們都知道,我的蒙福只是「知道」而且「肯」對準源頭,認定只有祂這一個人位,既無他也無我。之後主就「自然而然」帶領我有能力達到客觀理解對方,(經過主就會客觀,因為祂比我們甚至比他自己都更懂他)並且甘心樂意為他犧牲。而今我吃虧了嗎?若是我憑主觀,努力的想迎合討好他,的確會虧大了,因為凡我作的往往不是他所要,我可能會白白犧牲又為他的不感激而狂躁憤怒。然而如今以主居首位的結果,眾人能見的就是文欽如何善待我娘家,背負我父母這些年間身心上的軟弱,連我娘家母親都說這女婿作的比親生兒女還多。

 

八、必須給對方有自由、祕密、私有物。雖然婚姻叫一個男人,叫一個女人,失去他的自由。但是不能叫所有的自由都失去。沒有一個人願意完全失去自由,這是人的天性。連神都給我們自由。你把對方的自由完全奪去,你替他出所有的主意,你成了典獄官而他成了你的囚犯,你怎能奢望對方愛你?要小心,他甚至會怕你、恨你。要學習給對方有相當的自由、祕密、時間、錢或東西。夫妻都要學習守住自己的地位。這一點我們兩人自始至終不曾出現太大的問題。周遭所聽夫妻最容易發生問題的大概都是在金錢使用上過度的彼此限制。我們婚前就有默契的引以為戒,文欽曾詢問我的金錢用度,我簡易回答一拿到錢,多少給天上的父,多少給地上的父,其他的自己用,他也簡單以「婚後照給」對應。關於給天上的父,他清楚真理以後,在操練上比我更為忠信。而關於給地上的父,直到我們打算買房子,在岳父、岳母善勸下,文欽纔肯叫我停下拿錢回娘家的動作。而多年來我只知道文欽比我的薪水多一些,我們從來不干涉彼此金錢的用度,卻一樣盡全力的為彼此的原生家庭、為着家用、為對方、為孩子擺上。有幾次我們為錢發生爭執,都是他要給我,我不要;我要還他,他不要之類的事情,有時僵持不下,兒子就會嚷一聲:「媽媽,你就聽爸爸的嘛!」作為收尾。—待續(國宅區  謝胡孟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