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作人位,帶進夫婦真正同心合意(二)

三、要學習遷就。這一點是我在婚前最惕勵自己的一點。所有住弟兄之家、姊妹之家的總是時時刻刻在操練這一個點呢!我在高中時期失敗到極點,在台北工作時有一些進步,到基隆那一年已能完全逆來順受、徹底遷就,只將委屈告訴主與主所許可的對象。這一年的起始,我向主求高溫、高壓的環境來訓練我成為祂所要的,不料它們就擺在無法掙脫的每日生活裏,主末了將我每晚哭着向祂訴苦的禱告竟轉化成為着她們求祝福的禱告。怎能如此?只知是主自己使我能。什麼是「遷就」?意思就是「我到半路去接他」,最好是雙方都操練如此,如果不可能,至少「我」這一邊「要動身」到半路上接他。遷就進一步的意思就是「我總要體會對方的難處」,並且「學習捨己」,而捨己必能叫你遷就。家庭中千百件的事情都需要這樣學習彼此遷就,學習接受家庭的管制,把自己的意見擺在一邊,學習接受別人所看見的。從前最常讓文欽生氣的事情是:他老覺得我能輕易贊同很多「別人的意見」,卻老是跟他唱反調(這件事應是每個家庭男主人的心聲吧),我深覺委屈,因為我自認是超順服的姊妹。有一次在禱告中主使我想起他曾說:「我最喜歡你說『好』這一個字,聽起來就舒服。」然後,「遷就」兩個字就浮了出來。此後,凡他所主張的我都盡全力的表示同意,甚至這樣的同意有時是使我的需要或想望必須受限制或者被犧牲。漸漸的,有時他斷然否決我的提議,我仍毫無慍色的說:「好。」他稍候片刻便會另找個出路讓否決有轉圜餘地。我們常在這樣的彼此遷就中感受彼此裏面從基督來的愛,而越來越喜歡凡事交通、凡事共同背負、凡事到主前求問,主也恩待我們,使我們大小事經歷「凡事卑微、溫柔、恆忍,在愛裏彼此擔就,…」(弗四5)奇妙的事情是,我們彼此最希望對方調整的或是認同我們的,都漸漸的達到了,而且常常對方還未開口,就能說出他心中所想,使對方驚喜開懷。—待續(國宅區  謝胡孟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