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頭為著身體與主同工

要為着身體與主同工,就需要看見在主的恢復裏只有一個工作,就是身體的工作、是神經綸的工作,就是建造基督的身體。神中心的工作,獨一的工作,乃是要將祂自己在基督裏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使祂自己與他們成為一,好為着基督的身體。神工作的原則乃是要得着人,藉着人,神就有路往前完成祂的經綸。所以,第一要緊的不是我們為神作工,乃是讓神將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我們不該僅僅是主的工人,乃要成為主的工作品。人若不對,藉着我們所作的,可以有些建造;但因着我們所是的,拆毀得更多。

 

要領悟神的工作有些基本的特點,就是:神工作的起頭必須是神的旨意,神工作的進行必須是神的能力,神工作的結局必須是叫神得榮耀。工作的起頭不該是我們自己,工作的進行不該是我們自己的能力,工作的結局不該是叫我們得榮耀。

 

與主同工的人,在生活、工作與行動之間應當沒有分別,像主耶穌隨時隨處作工,因為祂的生活、工作與行動是一樣的。主的生活就是祂的工作,我們的生活照樣也該是我們的工作。這樣的同工,需要靠着生命作工,這生命是全豐全足、全然成熟的,能適應一切處境,就是能忍受任何對待,接受各樣環境,在各種情形裏作工,並把握各種機會,好完成這職事。所以要為着身體與主同工,必須願意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召會,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

 

我們要為着身體與主同工,需要經過變化的各階段,成為書拉密女,所羅門的複本,纔彀資格與良人同工。雅歌六章十三節,讓我們看見,佳偶經過變化成為書拉密女,這表徵我們這些愛基督的人,需要經過變化,使我們能在基督生命的成熟裏,就是在生命、性情、彰顯和功用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與基督一樣。在雅歌七章一至九節上半,書拉密女彀資格成為所羅門的同工;這指明我們這些愛基督的人至終需要分擔主的工作。雅歌七章九節下半至十三節則啟示,佳偶為着主這位良人的身體與祂同工。我們需要認識,有分於主的工作,不是「為」主作工,乃是「與」主同工。而我們要與主同工,就需要與祂是一,需要在生命裏成熟,而且我們的工作必須是為着祂的身體。身體乃是神兒女今日生活與工作管治的定律。「神的兒女甚麼時候看見身體的合一,甚麼時候就看見工作的合一;甚麼時候看見身體的合一,甚麼時候就脫離個人的工作,就看見身體的工作。」(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十七冊308頁)在眾召會(葡萄園)裏,基督的佳偶將她的愛情獻給她的良人。這裏我們看見起初的愛與起初的工作之間的關係。起初的工作乃是起初的愛所發出的工作,並且彰顯起初的愛。當我們充滿對主起初的愛時,我們所作的一切,都是因着愛主而發出,也彰顯我們對主的愛,並且我們會為着主這位良人的身體與祂同工。(謝文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