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有兩面―字句的一面和那靈的一面;律法的功用也是有消極的一面和積極的一面;和律法有關的也有兩種人―守律法的人和尋求神的人。所以我們要作哪種人在於我們的態度。
上週三中午,在大葉大學的小排,我們讀到奉獻的信息,我問學生們一個問題:「主是要我們的心,還是我們的錢?」很多學生說主耶穌要我們的心,只有一位學生說主要我們的錢,我的答案也是錢。因為我們的錢在哪裏,心就在哪裏。上週五國宅叩門,很多住戶無心尋求主,但也有少數住戶和我們一起呼求主名、唱詩歌。這週家賢要準備考試,看他準備考試的樣子,真像自己在主面前的光景:沒有用心、無心和分心。真是需要轉向主。
信息告訴我們讀主話要靈、魂、體總動員。神造我們有心思,我們需要運用它來領會神的話。閱讀聖經還需要運用我們的情感愛慕神的話,並運用我們的意志接受神在祂話中的法則。這樣運用心思、情感和意志,就是運用魂。但我們也需要運用我們的靈,運用我們的靈就需要禱告,叫我們裏面的人得以加強。我們若運用全人接觸神的話,就要得着光和生命供應。(國宅區 高玉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