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奔於神的經歷

我們不依靠主而依靠自已的行為是不得神喜悅的;雖然我們愛神卻往往不依靠神,我求主施憐憫讓我們有經歷。昨天值班時經歷就來了,當我坐在值班台裏,眼睛望着大門,口裏呼喊主的名,啟動了那靈的開關,正喊着喊着的時候一幕異象在我眼前發生。我瞥見一位先生在偷姊妹放在摩托車座椅裏的皮包,但他態度是從容,不慌不忙好像在拿自己的東西一樣,我愣了一下。出去查看確定是一姊妹的機車,於是我向前去,見他正要騎車離去,我一個箭步奔去,一把抓住他的褲腰帶,一把將他偷去的錢包奪了回來;然後將他拖進會所裏,並請那姊妹出來認領錢包。

 

但在這過程中,這位先生滿口狡辯說:他沒有偷只是拿而已,並說包包裏面的東西都沒有動。我當時氣炸了,對他說:你不是沒有動只是來不及動,已經是人贓俱獲了,你還狡辯不知悔改。我告訴他:我們是信基督、愛基督的人,你現在是要我打電話通知警方來處理,還是願意呼求主名向我們的主悔改認罪。他馬上表示願意呼求主名向主認罪,於是我帶領他呼求主名並向主禱告,承認他所犯的罪行並向主悔改,保證今後絕不再犯。之後告誡他一番,告知我們是信主的人,是在主的愛裏赦免他,並請他有空來聽福音,之後他離去。

 

事情過後我心想,若是還沒有恢復召會生活之前的我,鐵定是海扁他一頓,然後報警處理。但是這兩年過正常的召會生活,生命一天天的逐漸成長,昔日的暴戾之氣沒有了,己、和天然也慢慢變化中,一切的惡習也被生命的律給律掉了。這件事處理後,那位被偷的姊妹直喊叫着對我說:弟兄我好感動,好感動我們的主真是又真又活的神,我要把錢包裏的錢統統拿出來投入奉獻箱,奉獻給主。

 

我想這事件的處理:第一,讓這位先生認識基督的愛。第二,讓我們的姊妹心被恩感而讚美神。第三,讓我經歷不依靠己而依靠神的實際經歷。也很難得的從我臉上看見從心底發出來的微笑,因為我裏面好平安。(東山區 劉勇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