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聖生機體的生活,乃是基督身體團體生機的生活;眾肢體都以基督為生命,共同生活,彼此相顧。這生活是三一神與三部分人聯結相調所產生的生機生活。我們先在靈中被基督的靈點活,然後在魂的心思裏被神開展的靈點活,最後在必死的身體裏被內住的靈點活。為這緣故,我們必須藉着禱告,並藉着有倚靠的靈,與這生命之靈的律合作,將心思置於靈,照着靈生活行動,並藉着神內住的靈治死身體的行為。這就是我們三部分的人,與三一神相調為一而有的生活。
我們乃是「各個互相作肢體」,乃是為着實行身體生活。身體生活是團體生活。我們看看我們物質的身體,是由許多肢體組成的團體實體。所有的肢體都有其在身體中的生命和功用。因為他們能作我所不能作的。我能作的他們也不能作。我們作肢體,必須互相配搭,好成為活的、盡功用的。我們若不互相合作,就是分離的肢體,身體的生活也就無法實際的實現。「各個互相作肢體」,「各個」的意思不是分開,乃是不同。這就是說,你是一種肢體,我是另一種。可能你是腳,我是眼睛,另一位姊妹是手。因此,我們各個互相作肢體。這需要完全的合作。
生命不是為着生命;生命是為着身體,是為着召會。經過過程的生命;為此我們需要變化。所以,生命裏的變化是為着生活的實行,而生活的實行主要是在召會生活裏進行。你日常生活是什麼,對身邊的配搭有意見,對帶領的有不滿,對餵養的小羊覺得不上道,對自己的配搭心灰意冷,說人家隱私…。這都需我們更多生活相調,禱告、相調與聖徒一同經歷基督身體的長闊高深。(東山區 簡黃雪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