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往與婚姻」上與主是一(五)

叁 神在生命之靈裏的行動

 

一 那晚在禾場上,波阿斯接觸路得時,完全受約束,絲毫不動情慾,與放縱情慾的士師完全不同。波阿斯似乎在說,「女兒阿,要等到明天。不錯,我是你的親人,我們在神裏面也是自由的。只是還有一個親人比我更近,必須讓他比我優先。在這事上我若不顧到他,神的聖民會定罪我越分。他若不願為你盡親人的本分,我必為你盡本分。」波阿斯在各方面都守法;他的守法不是基於能力,乃是基於生命。這表明波阿斯有最高生命的標準。

 

二 在主的恢復裏走生命的路。我們若走士師的路,不走生命的路,那麼無論我們成就甚麼,都算不得甚麼。沒有一位士師是基督的先祖。有分於保守這條線的,乃是路得與波阿斯。我們需要看見惟有生命纔能生出基督,惟有生命能保守譜系,將神帶到人性裏,產生基督,供應基督,並以基督供應全人類。

 

波阿斯也在人性的裏面顯示出高貴的情操,波阿斯願意節制自己,並尊重他人的權利。且他不願壞了女孩子的名聲,叫路得先離去。所以弟兄姊妹們我們在夜裏要見面嗎?波阿斯和路得是在不得已的情形裏纔這樣見面的。甚至你們以後正式交往了,甚至訂婚了,你們還是不要在夜裏到人煙稀少的地方,這樣也是容易受引誘的,你們盡量在白天、公開的。不要在夜裏、在私底下單獨在一起。連李弟兄都不單獨坐姊妹開的車,他連在這事情上都很謹慎。我們在這裏都是為着主的再來,祂的來是為着愛慕主顯現的人所預備的。

 

我們盼望弟兄姊妹都蒙保守,走在主祝福的路上,與這位奮力活動的神是一。使我們的行動能配得上神的行動。我們盼望不只蒙保守,更是蒙祝福的器皿。能將主的祝福從家帶出去。—全文完(陶國清講於台清交相調2011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