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言—得勝者的功用

林前十四章裏申言是為神和基督說話,並說出神和基督,將神和基督供應並分賜給人。按林前十四章的方式申言,乃是在召會聚會中實行的,並使有追求的人得以超越,而建造召會。所有的信徒都能申言,都有義務申言,並且都應當切慕申言。在林前十四章保羅囑咐眾聖徒都要在召會聚會中申言,如:「我願意你們都…申言」(5)。「你們都能…申言」(31)。「若眾人都申言」(24)。

 

按林前十四章的方式申言的組成。第一,我們必須有對神、基督、和屬靈事物的認識與經歷。第二,我們必須有發表,將我們對神、基督、和屬靈事物的認識與經歷說出來。第三,我們需要有在神聖光照下對我們所處情形和環境的眼光。第四,我們需要內住之靈即時的感動,激勵我們的靈說話。

 

以利沙伯和馬利亞就是這樣申言的榜樣。以利沙伯申言的榜樣見於路加一章三十九至四十五節,這七節經文的內容指明施浸者約翰的母親以利沙伯,是活在神的面光中並在與主的交通裏,她與主有持續不斷的交通。她對主在地上的行動有屬靈的認識和關切。以利沙伯一聽到馬利亞的問安,所懷的胎就在腹裏跳動,她就在靈裏被激動。她既在靈裏被激動,就立刻接受聖靈即時的感動,並藉着運用她的靈,得以祝福那到她這裏來的馬利亞。馬利亞申言的榜樣,比以利沙伯的更深更高。首先馬利亞的靈以神她的救主為樂,然後她的魂尊主為大。馬利亞申言的發表是根據她對聖經的認識,對神的認識和經歷,對神在人身上所施之對付的認識,對神向列祖所施憐憫的認識。

 

申言的基本構成。第一個基本構成,乃是個人對聖經的認識。我們必須按字面熟悉神的話,認識神話語的深意和屬靈的意義,我們也需要在神話語中得着屬靈的亮光,並看見屬靈的異象。第二個基本構成,是個人的生命經歷。在說出正確的申言這事上,我們不該黏於個人的經歷、見證、感覺、想法、意見、感情、以及對任何人事物的反應。

 

申言也有一些攔阻。那靈總是豫備好,期盼同着我們並藉着我們說話。然而,我們並不總是與那靈合作說話。我們在與那靈合作說話上的攔阻,乃是我們天然的人與我們的個性和習慣。勝過我們的攔阻之路,乃是反我們天然的人和我們的個性、習慣;我們已經被釘在十字架上,我們該留在十字架上。

 

得勝者就是申言者之豫表的應驗。所以當使徒保羅說到召會該怎麼聚會的時候,他強調而且高舉申言。申言,把基督說到人裏面,會使你成為得勝者。申言乃是得勝者的功用。(劉壯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