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聖經綸裏的基督

神聖的經綸乃是神的家庭行政,要在祂的神聖三一裏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裏面,使祂得着一個家,一個家庭,彰顯祂自己,這家庭就是召會,基督的身體,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

 

在神聖的經綸裏,基督是神的受膏者,彌賽亞。在約翰二十章三十一節我們看見,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基督」是照着主耶穌的職分而有的稱呼,「活神的兒子」則是照着主耶穌的身位而有的稱呼。祂的使命與神的工作有關,祂的身位與神的生命有關。主耶穌是受膏者,以成就神的定旨,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好產生召會。

 

在神聖的經綸裏,基督是在萬有中居首位者。神的定旨乃是要基督在萬有中居首位;因此,神行政管理的心意,乃是要使基督居首位,使祂在凡事上居第一位。在舊造和新造中,在宇宙和召會中,基督都居第一位,居首位,祂乃是一切。基督必須在我們個人的宇宙中居首位。我們的宇宙包括我們自己、我們的家庭、以及召會。在我們的宇宙中,每一天都發生許多事,目的乃是要使基督居首位。

 

在神聖的經綸裏,基督是萬有的頭與中心。神已叫基督在諸天界裏,坐在自己的右邊,將萬有服在祂的腳下,並使祂向着召會作萬有的頭。藉着神在所有世代中一切的安排,萬有要在基督裏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這就是神永遠的行政和經綸。基督不僅是萬有的頭,也是萬有的中心;基督是中心,好使萬有在祂自己裏面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

 

在神聖的經綸裏,基督是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藉着享受基督的豐富,我們就成為祂的豐滿以彰顯祂;這是基督─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的豐滿。以弗所四章10節說,「那降下的,也是那升上,遠超諸天之上,為要充滿萬有的」,指出基督乃是先藉着成為肉體,從天降到地,然後受死,進一步再從地降到陰間;至終,祂復活,從陰間升到地上,又升天,從地上升到天上,使祂得以充滿萬有。

 

在神聖的經綸裏,基督是那首先的與末後的、初與終、阿拉法與俄梅嘎。首先的,指明沒有甚麼是在祂以先;初,意即祂是萬有的起源。末後的,指明沒有甚麼是在祂以後;終,意即祂是萬有的終結。基督是阿拉法與俄梅嘎,意思就是祂是神工作完整的內容和延續;祂能完成神聖經綸中的一切。

 

在神聖的經綸裏的基督,包括祂身位的各面:神的受膏者、在萬有中居首位者、萬有的頭與中心、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那首先的與末後的、初與終、阿拉法與俄梅嘎,是我們的分。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都是可應用的,這些都該成為我們主觀的經歷和享受。(謝文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