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看見主的恢復完全在於生命和真理。生命是經過種種過程的三一神自己臨及人,真理則是神自己作實際。而我們若要充分看見主恢復的異象,就需要在三一神裏並藉着聖經(其內容就是真理)來認識這個恢復。我們讀新約時,不該按天然的觀念領會「真理」一辭,「真理」並非道理或原則,乃是指基督作實際。而要認識何為真理,我們就需要認識約翰福音。約翰福音是由三一神—父、子、靈—與話、生命、光、恩典、和實際(或真理)所組成,這一切因素實際上都是神自己。約翰福音八章三十二節與三十六節交互使用「真理」和「兒子」二辭,啟示出真理實際上乃是一個人位,就是子基督。在神那面,真理是神啟示出來;在我們這面,真理是神得着實化。而光乃是真理的源頭,真理是光的照耀,是神這光的彰顯。當神聖之光照耀在聖經的事實上,將這些事實轉為屬天的異象「播放」到我們的所是裏,就是真理。因此,要在真理上認識主的恢復,需要我們經歷神作為神聖之光而照耀。
此外,要在真理上認識主的恢復,我們還需要以真理的方式認識聖經。我們在真理上認識聖經,就有光的照亮,使我們得生命。我們讀聖經時乃是先得着道理,一旦聖靈照亮了聖經的話,道理就成為真理、實際。真理是藉着道理傳輸,但惟有藉着那靈的光照,道理中的真理纔得以實化。當那靈光照我們,我們所認識的道理就成為真理,這真理帶來光,光則帶來生命。為此,我們讀主話時需要多有禱告,向主敞開我們全人,我們越這樣禱告,那靈就越光照我們,使道理成為真理。真理乃是神多面的啟示與實化,就如約翰福音所揭示的。聖經的內容是真理,是神這個實際的啟示,我們接受真理,就是經歷神作真理。聖經是神的說話、神的發表,神自己是聖經的內容、實際,我們摸任何一項道理的內容時,若沒有摸着神自己,就仍沒有得着真理,我們若拒絕某項聖經教訓,我們就是在那一方面拒絕神,結果就無法在那一方面經歷祂。而認識真理的目標,乃是使我們得着生命的豐富與豐盛。生命一切的豐富都在真理中,每一項真理都是生命豐富的一面,我們越得着真理,就越享受基督作生命的豐富,而真理的加增則會帶進生命的長大,我們接受的真理越多,在我們的經歷中生命就越豐盛。
我們若認識三一神和聖經,就有生命和真理,我們纔真正在主的恢復裏。主的恢復不是一種活動、運動、或普通的基督教工作,主的恢復乃在於生命和真理,還有光。真正在主恢復裏的人,是以活的方式認識三一神,並以光的方式認識聖經;我們必須禱告,使我們對此有經歷。(謝文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