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光

創世記一章三節的光,豫表基督是真光。基督是宇宙的真光,祂是從高天臨到之清晨的日光、明亮的晨星、以及公義的日頭。創世記一章三節裏物質的光,是為著舊造,但在約翰福音,光是為著新造;舊造是藉著物質的光產生的,新造是藉著基督作屬靈的光產生的。

 

神聖的光是神彰顯的性質,這神聖的光在神聖的生命裏照耀,也是神聖真理的源頭。光是神的照耀,神的彰顯,神聖的光在神聖的生命裏照耀,因為光與生命是並行的。當神聖的光照耀在我們身上時,這光成了真理,就是神聖的實際。那神聖之光具體化身在神成肉體的主耶穌身上。

 

基督是大光,為著照耀在黑暗裏,並使人從捆綁中得著釋放。基督是大光,照亮行在黑暗裏的人,以及住在死蔭之地的人。將他們從黑暗的捆綁中釋放出來,折斷他們身上的軛,並且毀滅他們的仇敵,連同仇敵的軍裝。以賽亞九章二節的豫言應驗於馬太四章十六節。當基督來到加利利時,那坐在黑暗中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並且向那些坐在死亡的境域和陰影中的人,有光出現,照著他們。基督是帶著能力吸引人並俘擄人的大光,從祂口裏所出的一切話,都是光照的話語。在以賽亞九章一至五節,我們能看見基督徒的生活,有對基督這大光的享受;藉著祂的照耀,祂拯救我們,折斷我們所負的重軛,和肩頭上的杖,以及欺壓我們之人的棍,並且作外邦人的光。

 

神是光,所以我們這些神的兒女,也是光的兒女。我們不僅是光的兒女,並且就是光本身,因為我們在主裏與神是一。在善、義和真實中之光的果子,與三一神有關:「善」是指父神,乃是光之果子的性質。「義」是指子神,因為基督照著神義的手續,成就神的定旨。「真實」是果子在光中的彰顯,是指靈神,因為祂是實際的靈。

 

敬畏耶和華並聽從祂僕人聲音者,當信靠耶和華,好使他行在暗中而有亮光。 那些為自己造光,並行在自己所造之光裏,而不是行在神的光中的人,必落在悲慘之中。這對我們該是警告,叫我們行在神所賜的光中,不行在為自己所造的光中。我們應該操練「來罷,我們在耶和華的光中行走」。

 

在基督裏的信徒,猶如城立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這光不是指單個的信徒,乃是團體的城建造成一個實體,照亮周圍的人。我們若是分裂的,在照耀的事上就了了;我們要成為照耀的城,就必須保守一。並與同作信徒的人建造在一起,是主根據神聖三一之神聖的一,對祂忠信尋求者至上並最高的要求。也是照著神永遠經綸追求基督之人最高的美德。至終,「列國要藉著城的光行走」。(劉壯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