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養我一生的神(三)

主耶穌挽回我

一次,我到馬來西亞作生意時,碰到一個人。他回臺灣後,要找我合資作生意。那時我還年輕,見識不足,既純又蠢。幾天之內,就被他騙走了八十幾萬,相當於當時景美地區一棟三、 四十坪 大的房子;我受了很大的打擊。一天,在房子裏走來走去,越想越氣,一下子血液往腦門直衝,全身冰涼起來。我嚇壞了,趕緊呼求主名。這一呼求,主就在裏面發聲,祂對我說:「錢,我可以給你,也可以拿走。」頓時,我的硬心軟化了許多,心想:「是阿,主耶穌。」

 

隔年,我又到馬來西亞作生意。生意非常好,單單詩巫市一地,就有了上百家客戶。有一天,我在檳城的旅館裏,準備下午一點多飛往曼谷。不料,上午十點左右,旅館警鈴大作。我直覺:「糟了,火災!」突然,電完全停了。我把門一開,就往外直衝,在走廊上遇見一個服務生,問她怎麼回事。她不理我,拎了皮包就跑;我趕緊跟著她跑。慌亂中,我一面跑一面禱告,直到外面大馬路上;馬路上人山人海。我回首抬頭一望,上面亂成一團。

 

有些人來不及逃,從上面摔下來,有些人從樓梯滾下來;受傷的、流血的,到處都是。目睹這一切,頑強如我,淚水止不住的流。主再一次向我說話。上一次是說:「錢,我可以給你,也可以拿走。」這一次則是說:「你的命也是我的;我可以留你的命,也可以拿你的命。」

 

在往曼谷的飛機上,我一直的流淚悔改:「主阿,赦免我,主阿…。」兩次的經歷,主重重的把我打了回來。「人阿,你算什麼?」(伯七17,詩八4,一四四3,來二6)今天,若說在召會中,我還能有什麼服事,那不是我,乃是主。祂要我服事,我不敢不服事;弟兄們要我作什麼,我就作什麼。這是生命真正改變的時刻,也是人生重新奉獻的起點。

 

1981年,我重新回到召會生活的服事裏;1983年,弟兄們安排我在會所裏重新配搭。直到今天,我與人無爭,也不能爭;我與神無爭,也不敢爭。因為我深深的、刻骨銘心的知道,我一生一世只屬祂。

 

牧養我一生的神

就如舊約創世記中雅各晚年所說的,這位神是牧養我一生的神。從我幼年至今,一路走來,都有祂的保妥和照護-祂既是我的好牧人,就負我一生的責任。如今,不僅我們全家信主、要主,我妻子的父家,上下五代共二百多人,全都在召會生活中。我們見證一件事:我們的神是又真又活的神。我們跟隨上一代的腳蹤,走在生命的路上,過召會生活。根據他們所教導我們的,教導我們的下一代:愛主是最重要的,服事主是最有價值的。從孩子們小的時候,我們就帶著他們愛神、敬畏神、信靠神;在一切處境中,學習藉著禱告交託神。基督徒最大的盼望,就是能一生愛主、事奉主,活在召會中,並且世世代代都作神的居所;這是人生最愜意、最滿足的事。-全文完(見證人 鄭新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