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管家的職分-藉著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執行神聖的經綸

神心頭的願望,乃是要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裏面,使祂能得著團體的彰顯。這是全本聖經的中心點。而神在祂經綸中的心意,就是要將基督同祂一切的豐富,分賜到信徒裏面,好構成基督的身體,就是召會,以彰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這是神聖啟示的中心路線。神要完成這樣的經綸,必須要有管家,來服事、管理、並執行祂的經綸。

 

根據以弗所三章的上下文,希臘文oikonomia,奧依克諾米亞,可以繙譯為經綸(economy),或安排(dispensation),或管家職分(stewardship)。對神,『奧依克諾米亞』是指神的經綸。對我們,『奧依克諾米亞』是指管家的職分。當神的經綸臨到使徒們,就成了神管家的職分。所以神管家的職分乃是按照神的經綸;在神一面,有經綸,在使徒們一面,有管家的職分。

 

在以弗所三章二節和歌羅西一章二十五節,『管家職分』這個辭表達分賜的意思。神管家的職分,就是要將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在基督裏分賜到祂所揀選、救贖、並重生的人裏面,使祂成為他們的生命、生命的供應和一切,好建造召會作基督獨一的身體,作祂團體的彰顯。這是神的渴望。所以神的經綸和神管家的職分實際上是一個,憑著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執行神的經綸。

 

此外,按照以弗所三章的上下文,神恩典的管家職分就是要將基督那追測不盡的豐富,當作恩典分賜給人,而恩典就是神自己作我們的享受,我們因著有分於神作我們的享受,就能將祂當作恩典分賜到別人裏面,這就是神恩典的管家職分。所以神管家的職分就是神恩典的管家職分,是要將神的恩典分賜到神所揀選的人裏面,以建造召會。同時,神管家的職分就是神新約經綸中的職事。本於這管家職分,有了新約的職事,而這職事是與神的經綸相符合的。在新約裏,真實、真正、充分的職事,乃是神聖的管家職分,將三一神在基督裏供應給人,作人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

 

今天召會要活活的、正確的存在並站住,就需要神管家的職分。而所有在主恢復中領頭的,以及負責照顧各地召會的人,都該有分於這管家職分,將基督的豐富分賜到別人裏面。不但如此,基督身體的每一肢體,都有特權,將基督那追測不盡的豐富,分賜到信徒和不信者裏面。所以在實際召會生活的每一面,我們都需要盡我們的管家職分,被基督充滿並供應基督的豐富分配基督的豐富,滋養召會中的眾聖徒。(謝文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