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是一卷福音的書,在前面幾篇信息裡,講到福音的許多內容,本篇信息主要來看如何在這福音上事奉。從聖經和我們的經歷,我們知道,人得救是為要事奉神。然而,在宣掦神福音的事奉上,在我們自己裡面,我們是不行的,我們需要藉著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分賜,接受基督身體的神聖供應。
在福音上事奉神就是敬拜神,事奉神與敬拜神實際上是相同的。馬太四章給我們看見主耶穌在對魔鬼撒旦來的試誘中回答說,『經上記著,「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這裡我們看見,敬拜的意思實際上就是事奉。我們這些在基督裡的信徒,必須在靈裡過一種生活,見證我們所敬拜並事奉的神,在我們生活的細節中是活的。
在福音的事奉上,首先我們要看見傳福音乃是對神的事奉,不僅是一種工作。其次,我們來事奉神,或敬拜神,需要有血所潔淨過的良心。末了,我們要傳神兒子的福音,就必須在我們重生的靈裡,而非在我們魂的能力和才能裡,傳揚在我們裡面的救主,作為基督主觀的福音。至於在對神的敬拜上,舊約給我們一幅清楚的圖畫,看見敬拜神應該在神所選立為祂居所的地方,並帶著祭物。而神所選立為祂居所的地方,豫表人的靈,祭物豫表基督。藉著在靈裡享受基督作祭物的神聖實際,祂就成了我們的真實和真誠,為著對神真正的敬拜。
我們事奉神,需憑神的靈事奉,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信靠肉體的。肉體是指我們天然人的一切所是和所有;任何天然的事物,無論善或惡,都是肉體。即使我們蒙了重生,我們也可能繼續活在墮落的性情裡,誇我們在肉體裡所作的。為此,我們要蒙神光照,看見在神眼中,無論在墮落的性情裡作甚麼,都是邪惡的,都該被定罪,而不再信靠天然的資格、能力或智力,乃能全然信靠主。我們這樣蒙光照之後,就能真正在我們靈裡,且憑著那靈事奉敬拜神。
我們要在神兒子的福音上事奉神,需要看見我們是在肉體裡的人,一無價值,只配死與埋葬,這乃是跟隨主的榜樣,盡全般的義,而進入時代的職事。主耶穌受浸的基礎,乃是祂認為自己照著祂的人性是『在肉體裡』的人。雖然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裡』,是『沒有罪』的,但祂仍是在『肉體裡』,這肉體並沒有善,只配死與埋葬,故在祂為神開始祂的職事事,祂情願受施浸者約翰的浸,承認祂照著自己的人性,並沒有任何資格作神的僕人。另外,我們在福音上為主工作勞苦,不是憑我們天然的生命和才幹,乃是憑主復活的生命和大能,憑我們裡面神聖的生命而活,我們就在復活裡,結果就是基督身體的實際,作為神福音的目標。(賴永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