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福音—神聖真理的總和舊約的應驗以及照著奧祕之啟示關於耶穌基督的傳揚

在馬可一章十四節和羅馬一章一節都題到『神的福音』。神的福音就客觀的一面來說,是指神而來的福音,也就是說,福音是屬於神,以神為源頭;就主觀的一面來說,『神』和『福音』事實上是同位語,也就是說,神自己就是福音。一般基督徒都把福音看錯了,把福音看得太低淺,太有限,他們所傳的福音,太低也太淺,以致人認為福音是一種福利和平安。另外人因著哲學、宗教、文化傳統等帕子的蒙蔽,而無法領略神的福音。

 

什麼是神的福音?神的福音乃是神聖真理的總和,包括聖經中一切神聖的真理。因此,全本聖經就是神的福音。我們若要擴展主今日的恢復,就必須負起責任,好好學習真理,到一個地步能講解真理,傳揚真理。我們要認識福音是甚麼,除了要讀新約外,還要讀舊約,以從其中的啟示蒙光照,因神的福音乃是舊約的應驗。福音乃是基督這獨特的一位,應驗了整本舊約的應許、豫言和豫表,撤去了律法;這是福音的完滿定義。首先,福音是應許的應驗,如福音就是應驗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的這個應許,以及神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要成為全人類的大祝福,因為萬國要因這後裔得福。第二,福音是豫言的應驗,如基督是生在伯利恆的一位,基督是因我們的過犯受創的一位,基督是在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一位,以及基督是生為神長子的一位。第三,福音是豫表的應驗,如主用皮子給亞當和他妻子作衣服穿,這是一個豫表。其他的豫表包括方舟、逾越節、嗎哪、裂開的磐石、帳幕、約書亞、大衞和所羅門。最後,福音除去了律法,福音廢掉了律法的監管。基督是『律法的總結』,祂來完成並了結律法,結果就使凡相信的人都得著神的義。

 

福音乃是照著奧祕之啟示關於耶穌基督的傳揚。神的福音乃是傳揚,就是正式公開的宣告。在客觀一面,是指宣揚關於基督的事;在主觀一面,這個傳揚就是耶穌基督自己。關於耶穌基督的傳揚,乃是照著『奧祕的啟示』,這奧祕主要的有兩面,就是神的奧祕和基督的奧祕。神的奧祕就是基督,祂在信徒裡面作了他們的生命和一切,為著祂的身體。基督的奧祕就是召會,作祂的身體,彰顯祂的豐滿。今天,我們不僅傳揚福音,就是傳耶穌基督自己,更要被祂構成,以致神的福音成了『我的福音』。這樣我們就能向萬民傳揚,那已經構成在我們裡面的福音。我們都要為這事禱告。(賴永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