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內在的意義以及主耶穌復活的見證人

我們需要看見使徒行傳內在的意義:一,使徒行傳這卷書是沒有結束的;因為是記載神的工作,所以絕不停止。二,門徒乃是主耶穌的繼續。因門徒進入祂的死與復活,主耶穌以祂自己來頂替門徒,使他們成為祂的複製。三,這班與基督同復活並同升天的,憑裏面的三一神作他們的生命而活,並且憑三一神在他們身上作他們的力量、能力和權柄而行動。四,這班人,在身體裏、藉著身體、並為著身體而行動並作工。五,使徒行傳這卷書給我們看見一道神聖的水流,只有一道水流,只有一個流。六,這班人認識復活與升天的意義;他們憑基督作生命而活;他們憑基督作能力、權柄而行動;他們認識他們乃是身體,且在一道神聖的水流裏,在身體裏,並為著身體而行動。

使徒和門徒都是主耶穌復活的見證人,基督為了完成祂天上的職事,繁殖祂自己,使神的國建立,眾召會得著建造,成為祂的豐滿,祂所使用的,不是一批由人的教導訓練出來的傳道人,去作傳道的工作,乃是一班見證人,擔負這活見證。使徒和門徒都是主的見證人(直譯,殉道者),他們對主或屬靈的事物有所看見並享受的經歷。執事與他的所作有關,見證人與他的所是有關。路加的記述,作為主在地上行動的記載,並不強調道理,乃是強調主見證人的見證;因此,他的記述沒有道理上的細節,反而詳細記載發生在主見證人身上的事,以描繪他們在生活上的見證。

 主的復活是使徒見證的中心點,(1)主耶穌的復活回頭指著祂的成為肉體、人性、在地上的為人生活、以及神所命定的死,往前則指向祂的升天、天上的職事和行政、以及祂的回來。(2)主是神,也是復活,有不能毀壞的生命。(3)使徒是復活基督的見證人,他們不僅以言語,更以生活行動見證祂,特別是見證祂的復活;這是完成神新約經綸的重點,中心點。(4)藉著耶穌的復活並在祂的升天裏,神榮耀了祂的僕人耶穌。(5)復活對那人耶穌乃是出生。(6)我們需要認識基督復活的大能。主耶穌在祂的復活裏衝破了一切的限制,連最大的限制—死,也衝過了。現今乃是在賜生命的靈裏,就是在耶穌基督的靈裏。如今神向著我們這信的人所顯超越浩大的能力,就是神在基督身上所顯的復活能力,叫祂從死人中復活的。我們看見召會就是神照著祂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而在其中展示祂力量之權能的運行之處。我們願意實行活力排,只要有兩三個人在地上看見這個啟示,摸著基督復活的能力,並同心合意的禱告,我們就可以是搖動地極的人。(劉壯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