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所啟示第一種的一,是在主的渴望和禱告中的一。然後在第二種的一,就是在那靈的一裏,也就是實際的一。最後在第三種的一,就是在信仰上並對神兒子之完全認識上的一裏,主渴望和禱告中的一就得著實現。這第三種的一是實行的一,使我活在召會生活中。
第一種的一是在主禱告時就有了,但實際的一還沒有來到。在五旬節那日,實際的一才來到;那時,在主渴望和禱告的一,成了那靈的一。那靈的一就是那靈自己。因此,保守那靈的一,就是保守那靈。我們若在那靈裏,我們就在一裏;但我們若在那靈以外,我們就不在一裏,乃是在分裂裏。我們若要保守那靈的一,首先就必須有正確的人性,就是有卑微、溫柔、恆忍的人性,以及在愛裏擔就別人的人性。要有這些人性的美德,就需要有變化過的人性,就是耶穌的人性。當我們越被變化,就越有耶穌的人性。其次是十字架的對付,除掉我們人與人之間的分別,成為我們和平的聯索,使我們成為一。所以,要保守那靈的一,我們需要變化和十字架。我們需要變化,使我們有卑微、溫柔和恆忍;我們也需要被十字架除掉,使我們有和平的聯索。這樣,我們就會保守那靈的一。
在以弗所四章三節那靈的一,是在實際上神聖生命的一;而十三節的一,是在實行上我們生活中的一。我們在實際上已經有了神聖生命的一,我們只需要持守這一。但我們需要往前,直到我們在實行上達到生活中的一。這方面的一,包括兩件事:信仰,以及對神兒子的完全認識。信仰是指我們所相信的事,我們所相信的對象,包括對於聖經、神、基督、基督的工作、救恩、和召會的信仰。對神兒子的完全認識,乃是對關於神兒子之啟示的領畧,是為著我們的經歷。信仰上的一全在於對神兒子的完全認識。
要達到實行上的一,我們需要被恩賜成全,需要在愛裏持守著真實,使我們得以在一切事上長到元首基督裏面,需要我們神聖的生命中長大,至終,成為長成的人,有基督豐滿之身材的度量,達到信仰並對神兒子之完全認識上的一,作神團體一的彰顯。(賴永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