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在約翰十七章的禱告是為著三一神的得榮耀、顯明和彰顯;神永遠的定旨是要顯明並彰顯祂自己。基督是那獨一的麥種,含有神聖的生命和神聖的榮耀,為祂人性的體殼所遮藏,當祂人性的外殼藉著祂的釘十字架而破裂時,祂神性的一切元素-神聖的生命和神聖的榮耀-就都釋放出來。當祂從死裏復活,祂的復活就是祂的得榮。復活是因,得榮耀是果,而基督得榮耀的結果,乃終極完成的神與重生信徒的合併。
神在祂的經綸裏所計畫要作的,就是把一切祂所揀選、救贖、重生、變化並榮化的人,與祂自己這位終極完成的神合併,成為一個大的合併,使三一神得著完滿的彰顯。在約翰十四至十六章主對信徒末了的話裏,有這榮耀的三個具體彰顯;十四章二節中父的家(召會),十五章一至五節中葡萄樹的枝子(基督身體的構成分子),以及十六章二十一節中一個新生的團體人(新人)。這三者都是指召會,表明召會是基督藉著祂的死與復活所產生榮耀的擴增。這個彰顯需要在三一神的一裏得維持;因此,主在約翰十七章總結的禱告裏特別為這事禱告。
在約翰十七章主耶穌的禱告裏,有三次題到合一,也就是三層的合一。第一層的合一,是所有的信徒合一於父的名和父的生命裏。父的名是我們合一的源頭,父的生命是我們合一的元素。第二層的合一,是所有的信徒合一於父聖別之話的實際裏。父的話是我們合一的憑藉,以神自己為實際,若沒有神的話,我們便摸不著神的實際。神的話帶著神的實際,在我們身上有一個特別的功效,就是把我們聖別了,使我們脫離攙雜的世界,歸神為聖。第三層的合一,是所有的信徒合一於彰顯神性的榮耀神的榮耀就是神的彰顯,父神聖的生命帶著神聖的性情,顯出一種神性的光采和輝煌,這神性輝煌的彰顯,便使我們脫離自己,我們也就完全合一了。
第一層的合一是在父的名和父的生命裏,使我們脫離了天然;第二層的合一是在父聖別之話的實際裏,使我們脫離世界;第三層的合一是在父的榮耀裏,使我們脫離己。因此我們的合一有三個根據,或說有三個階段:重生、聖別並得榮。第一階段是藉著重生,得著神為我們的父;第二階段是藉著聖言,從世界分別出來,歸給三一神;第三階段是藉著否認己,憑榮耀的神聖生命活著。我們需要看重主賜給我們的一,並時時與三一神調和,否定人的天然、世界連同撒但、並我們的己,而保守那靈的一,以滿足主的渴望。(賴永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