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真理絕對,就是不顧情感,不講關係,不為著個人;而以真理為惟一的標準,甚至站在真理一邊反對自己。惟有當我們從自己裏面得蒙拯救,纔有可能維持真理的絕對。我們對真理若不絕對,就會為我們自己或自己的願望,犧牲神的真理。所以,我們需要尊重神的真理,走真理的路,一點不委屈真理。
我們在七方面該絕對:第一,對現有的真理絕對。現有的真理包括關於神永遠的經綸、神聖的三一、包羅萬有之基督的身位與工作、終極完成之賜生命的靈、神永遠的生命、召會作為基督的身體、和新耶路撒冷的啟示。第二,對最高的真理絕對。最高的真理就是神在基督裏成為人,為要使人在生命、性情、構成和彰顯上成為神,只是無分於神格,好使救贖的神與蒙救贖的人聯結、調和、合併在一起,成為一個實體─新耶路撒冷。第三,對主觀的真理絕對。聖經中的真理有客觀的一面和主觀的一面;客觀的一面是為著主觀的一面。第四,對真理的信絕對。我們不僅有對真理客觀的認識,也有對真理的信,就是對我們客觀認識之真理的反應。第五,對真理的功用絕對。我們越有真理,就越從捆綁得釋放,也越被神的元素所浸透。第六,對真理的路絕對。真理的路乃是基督徒按著真理生活的途徑。走真理的路就是藉著順從那聖別人的真理,而潔淨我們的魂。第七,對真理的推廣絕對。我們需要在學習真理、應用真理、講說真理、並推廣真理上,與主是一。傳佈神聖的真理,會帶進主的復興;按照以賽亞十一章九節,復興的來臨是因為『對耶和華的認識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
真理就是福音,真理的光就是福音的光。召會今天惟一的使命,就是傳福音,而福音的內容就是真理;我們傳揚真理,就是傳揚高品的福音。我們在主恢復裏所傳的福音,是最純淨、最高超、最完全的福音。是耶穌基督的福音,也是神的福音,還是神國的福音;並且稱為和平的福音,這福音的最高點乃是神成為人,為要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
在加拉太書我們看見,福音真理之完整啟示的一些基本原則:福音真理的第一方面乃是,墮落的人不能本於行律法得稱義。我們乃是本於信基督得稱義。此外,福音是作為應許傳給亞伯拉罕;新約的經綸乃是神對待亞伯拉罕的延續。第三,我們向律法死了,向神活著,並且有基督在我們裏面活著。第四,我們在基督裏成為新造。第五,基督自己乃是福音的中心: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要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並要把我們從這世界邪惡的宗教系統救出來。祂從死人中復活,為要活在我們裏面。當我們浸入基督,與基督聯合為一,並且穿上基督,我們就在基督裏,並且屬於基督。基督已經啟示在我們裏面,現今活在我們裏面,並且要成形在我們裏面。最後,福音的中心點,乃是神自己在祂的三一裏成了經過種種過程的包羅萬有之靈,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給我們享受,使祂和我們成為一,為要彰顯祂直到永遠。(吳一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