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過世後去了哪裏?結局怎樣?聖經怎麼說?

可能我們都不喜歡這個題目,但這是誰都無法跳脫的定命,是每個人都必須認識並思考的話題。

你知道嗎?「人人都有一死」(來九27),但是有沒有得着神的救恩,人死後的結局卻有極大的區別!

主耶穌說,「不要怕那些殺身體,卻不能殺魂的;惟要怕那能把魂和身體都滅在火坑裏的。」(太十28)

我們必須看見,神是惟一能把人的魂和身體都滅在火坑裏的。而滅在火坑裏,就是永遠的沉淪和滅亡。

死亡固然可怕,然而聖經裏說,還有第二次的死—「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啟廿14)

第一次的死是靈與魂離開身體,身體被埋葬了,靈與魂到了陰間。只是信徒的靈與魂到了陰間裏得到安慰的部分,不信主之人的靈與魂到了受痛苦的部分。主要斷定,在死人中間,誰要在千年國之前復活,誰要留在墳墓裏一千年,在千年國之後復活。

請注意!不信之人在千年國以後復活,並要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和那坐在上面的,從祂面前天地都逃遁,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都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者,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者,他們都各自照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無論誰在生命冊上不見是記着的,就被扔在火湖裏。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者,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者,他們都各自照所行的受審判。無論誰在生命冊上不見是記着的,就被扔在火湖裏!」(啟廿11~15)

無論誰不在生命冊上,就要因不信而永遠滅亡!不相信主耶穌,乃是惟一使人滅亡的罪;而相信主耶穌,乃是人惟一的拯救與指望!

那麼基督徒呢?

已故的基督徒是在千年國之前復活的,他們是站在「基督的審判台」前。(林後五10)不錯,得救了的人不會永遠沉淪,然而保羅在林前三章十五節說,「人的工程若被燒燬,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只是這樣得救,要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從火裏經過是指懲治、懲罰和管教。這說出,沒有成熟的信徒要受到與第二次的死有關之事的對付,也就是說,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仍有一些權柄。只有在上好的復活裏有分的得勝者,纔不受制於第二次的死。(啟廿6)這應該使我們感到懼怕!

今天我們的情況如何呢?仍然屬肉體嗎?仍然愛世界嗎?仍然不愛主、不愛禱告、讀經、聚會嗎?倘若這是我們的光景,復活之後站在基督的審判台前,我們要對主說甚麼?祂要對我們說甚麼呢?

我們必須害怕未成熟就去世!必須害怕時間不再彀用!我們需要快快長大成熟,不要耽延長大成熟的過程,不要浪費今世主所給的恩典!

人短暫的一生,就是一個選擇的過程。人們可以選擇信主或不信主,也可以選擇愛主或不愛主,只是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錯誤選擇付出沉重的代價!

肉身的病患與痛苦,今生的損失和離別,跟要來的審判與懲罰相比的話,都是微不足道的!若是我們在神的憐憫裏還活着的時候,錯過了一個又一個得救和得勝的機會,到了神所命定的時候,就要捶胸頓足、哀哭切齒了,那纔是真正的悲劇!

親愛的朋友,這與每個人都息息相關的事,你會放在心上嗎?你會趁着今日作出正確的選擇嗎?你願意將此當作福音傳給身邊的親人嗎?

願神憐憫我們!(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