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但,這世代的神,弄瞎了不信之人的思想和心思,使基督榮耀之福音的光照,不照在他們心裏(林後四4)。基督的福音乃是神的榮耀照明、照射、照耀在我們心裏的福音,將神的生命和性情分賜到神所揀選的人裏面,藉此照出神的榮耀,使神在這榮耀裏,在祂子民當中得着稱頌。
神照在我們心裏的結果,使我們認識那顯在耶穌基督面上之神的榮耀,也就是照亮我們,使我們認識在基督福音裏之神的榮耀。基督榮耀的福音乃是一個可愛的人位,我們能從祂的面上看見神的榮耀。耶穌基督就是神榮耀的光輝;認識祂,也就是認識那榮耀的神。基督榮耀的福音首先照進我們裏面,然後從我們裏面照耀出去。
林後四章7節,「我們有這寶貝在瓦器裏,要顯明這超越的能力,是屬於神,不是出於我們」,榮耀的基督這超越的寶貝,是信徒藉着基督榮耀之福音的光照所接受的;現今基督這無價之寶使我們這些瓦器成為新約的眾執事而照耀出去。這超越的能力必是屬於神,不是出於我們。那些藉着我們的照耀而接受榮耀福音的人,要得着基督作為分賜到他們裏面的寶貝;這樣,他們就會和我們一樣,成為盛裝這無價寶貝的瓦器。
「我們眾人既然以沒有帕子遮蔽的臉,好像鏡子觀看並返照主的榮光,就漸漸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乃是從主靈變化成的。」(林後三18)觀看主的榮光是我們自己看主,返照主的榮光是叫別人經過我們看主。主的榮光指復活並升天之基督的榮光;祂是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裏面,使祂和祂所完成、所達到以及所得着的一切,都成為我們的實際,使我們與祂是一,並且變化成為與主同樣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這樣,祂就使我們與祂一式一樣。這是在復活裏,在生命裏不斷進行的過程。
「你們從前是黑暗,但如今在主裏面乃是光,行事為人就要像光的兒女。」(弗五8)神是光,所以我們這些神的兒女,也是光的兒女。我們不僅是光的兒女,並且就是光本身;我們是光,因為我們在主裏與神是一。當我們在光中時,我們就在對錯的範圍之外;如果我們行事為人像光的兒女,我們就會結出以弗所五章九節所描述的果子。
「〔他們〕要見祂的面;…主神要光照他們。」(啟二二4上、5下)見神和羔羊的面,將是神所救贖的人在永世所得享受三一神的福分。神自己要在羔羊裏照耀我們,我們要永遠活在祂榮耀的光照之下。(林啟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