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神的人,都會渴望討神喜悅。而聖經清楚說到:「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來十一6)該章也提到: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見證。以諾因着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着他,因為神把他接去了。真是奇妙的一節經文!以諾能被提、不經歷死亡,居然是「因着信」。這信不是嘴上隨口說「我信」、「我相信」而已,而是實際的信心。

我看見,以諾蒙神喜悅、被提的關鍵在於:第一,要信有神(這似乎比較容易);第二,要信祂是一切(難度就高了);第三,要信神是,而我們甚麼都不是,就是否認我們的己。真正的信就是停下自己,讓神成為我們的一切。因為人越看見神、認識神、愛神,就越厭惡自己、否認自己。否認己實在不容易,但有經歷的人能體會,神也必帶我們進入這樣的經歷。

希伯來書十一章一節說:「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質實,是未見之事的確證。」由此可見,信與「所望之事」和「未見之事」有關。我們已經看見或不需盼望的事,都不在信的範圍內。真正的「信」,乃是神聖灌輸的結果。我們應當專一仰望神,祂這賜生命的靈,就要將信作為成分分賜到我們裏面,替我們信。不要小看讀聖經、讀屬靈書報,這些都是神聖的傳輸。

希伯來書十章三十八至三十九節又說:「只是我的義人必本於信活着;他若退縮,我的心就不喜悅他。我們卻不是退縮以致遭毀壞的人,乃是有信心以致得着魂的人。」我們奔跑屬天賽程時,難免會有退縮。神或許曾把我們帶到高山,看見榮耀的啟示,但那快樂的感覺不會長久。神會將那種甜美的感覺取去,換來枯乾的感覺。原來,我們所得着的每一項真理,都必須經過試煉,要被放在火中熬煉,纔能牢固,並與真理調和在一起。

神的目的,是要除去我們憑情感的生活,使我們因信而活。無論外在感覺如何,我們都不肯退後。如此,我們不僅能活,更能得着神的喜悅。(員農區  林張妙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