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是一種質實的能力,是「第六個感官」;我們乃是憑這官能,把未見之事或所望之事質實出來,就是把這些事實化。
我們五官的作用是質實外面世界的東西,把一切客觀的東西搬到我們裏面來,成爲我們主觀的經歷。就像眼睛之於視覺,耳朵之於聽覺,信心—我們信心的靈—乃是我們將看不見之屬靈世界裏的一切,質實到我們裏面的器官。
藉着福音的傳揚,我們得了這質實的官能。我們必須禱告到一個地步,完全被神聖的元素所充滿。
信出自我們對基督的認識與珍賞。當我們運用調和的靈,說我們所經歷主的事。當我們傳講時,我們所得着出於主的東西,會像電一樣通入那些聽的人裏面。就是基督自己傳輸到他們裏面。
基督徒的生活是活一種未見之事的生活。主的恢復是要將祂的召會從所見的事,恢復到所不見的事。我們不是顧念、注視所見並暫時的,乃是顧念、注視所不見並永遠的。我們若看自己,絕不會找着信,但我們若忘記自己,轉向主耶穌並呼求祂,信會立刻在我們裏面升起。我們越住在祂裏面,祂就越注入我們裏面,作我們的信心。(員農區 陳劉思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