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罪人蒙主恩

我之所以選擇唱251這首詩歌,是因為曾有二十五年間,我離開召會、遠離神,如同在旱地與曠野中流浪。當我回轉時,我纔真正體會何謂「蒙恩」。稍後我會娓娓道來,我是如何在這一生中被主尋回,被祂的恩典重新提起。

主格外憐憫我,將我重新帶到祂面前。回來後不久,大約是恢復聚會的第二週或第三週,主日聚會中有位弟兄點唱了這首詩歌。那時,再次唱起這首詩歌時,彷彿是第一次親口向主述說心事。

當旋律落下,我的眼淚不由自主滑落。唱到第二節,我的聲音已斷成片段;第三節,我完全唱不下去。這首詩歌,就這樣成為我一生中最深刻、最難忘的詩歌。因為我真實地知道,我是個蒙恩的罪人。

我所說的「」,並非世人所想像的惡行,而是人與神之間的隔絕:不承認祂、不接受祂、遠離祂…這些,都是罪。而我曾遠離祂整整二十五年。

員林,是我熟悉的地方。在座許多弟兄姊妹我都認識。我曾與張弟兄交通數十年,從他身上得着許多屬靈供應。他在主裏極其豐富,他的話常使我得着激勵,讓我在生命中被調整、被恢復,更深地愛主。

我的姓「穆」,字畫繁複、姓這姓的人數稀少;而坐在我旁邊的姊妹,她的姓更為罕見。我常覺得,我們兩個連姓帶名都如此特別,這也許正是主精心的安排。

今天我盼望藉此分享,使還未得救的朋友能得着一些開啟。

容我先詢問,現場是否有尚未受浸的朋友。出乎意料地,舉手的人比我想像的還多,我心裏甚受感動,也盼望你們今日能得着這位宇宙的至寶。

我想先對親愛的福音朋友們說:接受神、相信祂,是一個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祂比你求學、找工作、建立事業,甚至比你的婚姻都更重要。只要你接受祂,就得着這位宇宙獨一的真神。

我常覺得自己是一位失敗的基督徒,是個沒有甚麼用的人。然而主卻極其憐憫我—這正是神的憐憫。

那麼,主是如何一步步製作我呢?這一切都出於祂的智慧、恩典與愛。我們家第一個得救的是我母親,那已是六、七十年前的事。今年五月,她在一百歲時,安息主懷,無病、無痛,就這樣離世了,實在好的無比。

母親是位清心、愛主的師母,每天禱告、倚靠主。她得救後,便帶領我們一家,包括父親與我們六個兄弟姊妹,全都先後得救。連我們這一代的兒女、孫子輩、孫媳、孫婿,外孫、外孫女與外孫婿,也都陸續得救,並且都有正常聚會。我們這一家,確實是極其蒙福。主說:「當信靠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1)這句話在我們家完全應驗。我十三歲得救,到現在已有六十多年。然而,我曾有整整二十多年沒有聚會。我在桃園受浸後聚會一年,後來因父親調職至彰化,我隨着來到彰化,卻開始以各種理由不聚會。考上高中後,那些理由不再成立,我也只好回到聚會。然而後來因一位服事者的一句話使我不悅,我又再度離開了。

在我離開的那段日子裏,彰化召會長老弟兄郭祥燦曾三次來找我,但我三次躲避。他多次尋我,我卻多次逃避;然而母親卻從未放棄。她為我禱告整整二十五年。直到我回到召會後,纔從她口中得知這段經歷。那一刻,我的心深受震動,也深知主是藉着母親的禱告、藉着祂自己無限的智慧和愛,把我挽回。

我大學畢業後任教,到了第四、第五年時,母親開始為我尋覓對象,自然找的都是召會中的姊妹。然而我全部拒絕。因為我明白,只要開始交往,就勢必要回到聚會,而那時的我並未豫備好。到第三位姊妹時,一題名字我便拒絕,因為她是長老的女兒,我認為並不適合。我索性直接對母親說:「只要是姊妹,我都不要。」母親聽了,也只好轉回主前禱告。

然而,主比我們更智慧。祂為我豫備了一位當時還不是姊妹的姊妹。為了追求她,我花了不少功夫,也因此受了許多製作。最後,我追到她了,也就是今天坐在我身旁的這位。

我們結婚十二年後,她受浸得救。那時我們的兩個女兒已經九歲和十二歲。姊妹天性單純專一,得救後屬靈生命長得非常快。我這纔明白,主其實早已為我豫備了真正的「姊妹」,只是在祂的時間裏讓我多繞一些道路。

姊妹不僅像姊妹,甚至比許多姊妹更像姊妹。有一次弟兄集調我不願參加,她就代我報名並繳費,然後纔告訴我。她既不責備也不強迫,只用溫柔的方式,我也就順服了。主非常知道我是個難被製作的人,因此祂為我豫備了一位真正能幫助我、建造我的配偶。

我回到召會至今已三十三年,主日我必定分別給主,除非身體無法起床;就算出國,也會在當地尋找召會聚會。

談到婚姻,我想分享哥林多前書十三章4至7節,一般稱作「愛的真諦」。弟兄們之所以常看起來「怕」姊妹,其實不是因為害怕,而是因為愛。愛會生出忍耐、恩慈、包容與盼望。姊妹們不要誤會,乃要珍惜神所放在弟兄裏的愛。

我中風的經歷。你們若看我現在的樣子,可能很難想像,我一生中總共中風五次。其中兩次,第二次與第四次,嚴重到醫院已將病危通知交給姊妹,隨時可能離世。

第二次中風時,我的頭痛得像要裂開,手指無法動彈,全身虛弱得不知所措。在那樣的時刻,人所能作的只剩下一件事—呼求主名。我只能用極微弱的氣息呼求:「主耶穌…」。主聽見了,我的頭漸漸不那麼痛,呼求之後竟睡着了。隔天護士來幫我擦臉,我醒來,發現沒有動手術,也沒有開刀痕跡。我住了三天加護病房,再住五天普通病房,八天後就出院。

後來還有第四次、第五次中風。第四次我整個人昏倒,是姊妹立即叫救護車纔撿回一命。醫生曾對我說:「中風沒有第五次的。」意思是:若第五次中風,通常就不在人世了。但神還是讓我中風第五次,又再憐憫我一次。第五次出血的位置完全與第一次相同,沒有新增的傷害,使我又一次平安度過。這些經歷使我深深確信:神的主宰與神的憐憫,都是不可否認的真實。

我留下幾句勸勉的話。盼望大家都能好好認識這位神,並在召會生活中經歷祂、享受祂、認識祂。

願我們都能實行祂的話:「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帖前五16~18)(彰化  穆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