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蒙恩見證

我們在員林傳福音,經歷基督作獅子為我們爭戰。除了有壯年班的服事者為我們迫切代禱之外,在員林本地也有一班清心愛主的弟兄姊妹,每週二、四、六、三天,清晨六點就在會所為福音開展迫切禱告;並且每週一至週六下午三點準時上線,同心合意禱告一小時,為拯救靈魂代求。使我們在一週內結出了七個果子,其中有兩個特別令人印象深刻。

第一個是一位將近九十歲的年長弟兄,他曾動過腦部手術而無法說話。我們到他家中傳福音時,他雖點頭願意,但始終無法開口呼喊主名、說出完整的字句。後來眾人同心禱告,用靈唱詩,結束後彷彿一切陰霾都散去。我們再次請這位老弟兄呼喊主名:「哦,主耶穌,阿們!」多次之後,他竟能清楚地說出「主耶穌,阿們」,並且連續四、五次都說得清楚,使我們大得鼓舞。按着神的話,我們確信他已得救。

第二個是在福音聚會後,一位二十六歲的年輕人原本答應受浸,卻在更衣間外遲遲未進去,等待將近二十分鐘。我們信靠神,眾人在那裏讚美、歡呼、唱詩、禱告,另有一批弟兄姊妹圍着他,以柔和慈愛與他交通。後來他答應進去,眾人為之歡呼;但就在我們稍微鬆懈時,他卻穿着原本的衣服走出來,表示不受浸了。我們立刻轉向主,再次大聲讚美、呼求、禱告、唱詩,眾人再與他傳講耶穌基督。約五分鐘後,他說:「好的,我接受主耶穌進到我裏面!」便進去換衣服。這一次出來,他真的受浸歸入主名,阿利路亞。

我們也經歷了基督作羔羊那新鮮可靠的寶血。在開展過程中,眾人竭力擺上,但難免有未盡完善之處;然而我們都學習取用基督的寶血遮蓋彼此,題醒自己不互相責怪,使我們在基督裏,在祂寶血的潔淨之下,同心合意繼續往前。

我們也竭力贖回光陰,不讓日子空度;在空檔時間中,便追求書報。「憑生命的路傳揚福音」(3120)第六章「徹底的認罪」一篇說到,我們需要在神面前承認一切的罪。那裏題到:「凡犯罪的,也行不法,罪就是不法。」不法就是不受約束。聖經中的誡命教導我們要愛人如己,若不愛人,就是犯罪;凡違反律法的,都是罪。然而我們真實的光景,常常無法愛人如同自己。又說我們當孝敬父母,但有時對父母的態度卻不尊敬,認為他們跟不上時代,這樣的忤逆也是罪。聖經也說,一切的不義都是罪;不公、不正都是罪。甚至在日常生活中,想要多得、佔便宜,也是不義。許多基督徒靈裏枯乾,是因為仍有許多舊罪留在裏面,必須在神面前承認並棄絕。

當我們一同讀到這裏時,深覺自己滿了罪。同隊的弟兄姊妹讀着讀着就流淚,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罪,有許多悔改與認罪。我們也經歷基督作為那有七眼的石頭,被建造到我們裏面。(學員  王俊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