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著新的復興之神人的生活

「神在我們身上的愛,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在此,愛在我們便得了成全,使我們在審判的日子,可以坦然無懼;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約壹四16至17節)

「你們的重擔要彼此擔當,這樣就完全滿足了基督的律法。」(加六2)

這兩處經節都說出了神無限的愛,神的愛真的非常深奧,這與我們世人的愛不同,第一處是說到是神先愛我們,並要住在我們裏面。因我們活在這世上就是活在撒但的系統中,因我們有罪撒但會控告我們,但主為我們釘死復活又升天,洗淨我們的罪,遮蓋我們的不義,使我們在審判台的日子,可以坦然無懼,都是因神愛我們。

第二處說,要彼此擔當重擔,完全滿足基督的律法,說到基督的律法,就是相愛的誡命,就是愛的律法,但憑我們自己是絕對做不到的,乃是要靠神這生命之靈的律來實化並達成。

週六的綱目也說到,因基督作為燔祭的實際。燔祭是表徵基督,神是要基督頂替舊約的一切供物和祭物,因主耶穌是沒有瑕疵和過失。基督來實行了神的旨意,使神得着滿足。主耶穌在世上活出了神是愛的生活;如今這位基督就在我們裏面作生命,藉着這生命之靈的律在我們裏運行,我們纔能彼此擔重擔,這愛纔能彰顯出來,使我們能活出同樣的愛,與神所是的一樣。

在信息選讀的內容,保羅也說到,人若不是甚麼,還以為自己是甚麼,就是自欺了。這表面看與經節沒甚麼相關,但實際上是非常有關,因那些自己覺得有甚麼的人,不會擔代別人的重擔,只有自己不是甚麼的人,他在不自覺中就擔了別人的重擔,乃是因為他不照自己,且憑靈而行,受那靈引導而有的結果。

經歷上,我們受浸得救後就有神的生命住我們裏面,我們纔能有神這生命之靈的律,有神愛的律,纔能活出神的愛,有了神的愛我們纔能愛人,不知不覺的擔了別人的重擔,平時我們還要讀主話裝備真理與牧養神的羊,操練靈成為基督的彰顯。就如標題說的,我們要有個新的復興,還要來過神人生活,要把使徒的職事與天上的職事合併,真的太奧妙了,這就是召會,最終要建造基督的身體,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完成神永遠的經綸,阿利路亞,讚美主!(員農區 林黃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