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所賜給我們的新誡命—叫我們彼此相愛

 

在約翰十三章,主耶穌給門徒洗腳,吩咐他們要照樣在愛裏彼此洗腳;然後祂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誡命,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正如我愛你們,爲使你們也彼此相愛。你們若彼此相愛,衆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34、35)這誡命是主在新約中所賜給我們的新誡命,是祂的話,是靈與生命作我們的供應。接受、經歷並享受基督的路,乃是藉着遵守祂的新誡命,彼此相愛以彰顯祂的愛,使衆人認出我們是祂的門徒。

 

神的愛就是神自己;愛是神內在的素質,是神的心。神的愛是救恩的根源。神豫定我們得神聖的兒子名分,乃是受神聖之愛的推動。神的愛爲我們成功救恩;神的愛使我們得着救恩並得作祂的兒女。神的愛帶領我們過生活。神已將祂的愛隨同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裏,作了我們裏面的動力,叫我們在一切的患難中得勝有餘。神的愛爲我們效力,直到永遠。

 

弟兄相愛是舊誡命,因信徒從基督徒生活的開始就有了;也是新誡命,因在基督徒的行事爲人上,這誡命一再露出新的曙光,一再以新的亮光及新鮮的能力照耀。這在主是真的,因祂不斷地更新這誡命;這在信徒也是真的,因他們不僅一次永遠地領受了這誡命,也一再地蒙其光照,得其復甦。

 

在約翰一書我們看見,實行神聖的愛。我們若要經歷並享受神聖的愛,並讓這愛成爲我們愛別人的愛,就需要不斷地活在神聖的生命裏,好在經歷上認識神。我們要實行作爲神聖生命之美德的神聖的愛,就需要那已經作爲神聖種子種到我們這人裏面的神聖生命;我們也需要神聖的靈;神聖的生命是源頭,神聖的靈是實際實行愛人這件事的一位。我們不該用我們天然的愛,來愛神和祂的兒女;我們天然的愛必須放在十字架上。神的愛與我們天然的愛有一個分別,就是天然的愛很容易被冒犯。爲着生機建造基督身體的召會生活,乃是弟兄相愛的生活,愛神並愛弟兄的,享受神聖的生命。

 

我們在實行身體的生活時,需要捨去我們的魂生命並否認己,以愛弟兄並將生命供應給他們。我們喪失我們的魂生命,不愛這世界及其享樂;反之,我們應當在弟兄相愛的召會生活中接受並彰顯愛的神,以此爲我們的喜樂、娛樂、消遣和快樂。彼此相愛是我們屬於基督的表記。我們治理召會並盡話語職事的結果,會使弟兄姊妹自然的彼此相愛,使召會得建造;當聖徒在屬靈生命上真正長大,對神聖生命的經歷會產生愛的增加,因爲愛是生命的結果;這會使召會生活成爲活的、得勝的、盡功用的和有大能的。(高玉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