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裏的愛

倘若我們愛一個人,要等到別人求了纔愛,這樣的愛不值錢。我們若觀察弟兄姊妹有需求,能主動在主的名裏獻上,這樣的愛,有愛的效能。
我這一次搬家,不勞煩他人,前後花了一個半月,來回搬運大約50趟,徹底效法螞蟻搬家的精神;還有呼求主名,得着加力。腓立比書一章19節說,「因為我知道,這事藉着你們的祈求,和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終必叫我得救。」當我全數搬完後,我真能體驗那完全救恩的滋味!
期間有一位弟兄,主動問我說,若有甚麼需要幫忙,可以跟他交通。我還是抱着不好勞煩他人的心,婉謝了。但有一天,他突然打電話給我,說有一位師母的洗衣機想要送給人,問我有需要嗎?我遲疑了一下,也覺得有需要。他就立刻同他的兒子,幫我送來了。我真不知該說些甚麼感謝的話!但我領受到,愛必須滿有效能。
記得十四年前,我傳牧捨小喫店剛開業,回到台北一會所,在以前聚會的區裏,交通到小喫店沒有排油煙機。隔週,我就收到一包奉獻款,感謝主!主的愛,滿有效能。自此,我放膽去營業,生意也蒸蒸日上,我懷念那些為我擺上的弟兄姊妹。我們實在應該常常有交通,常常有探望。後來聽說那位弟兄病了,我去探望他,他的情況大不如前,我為他放聲大哭!後來我也學了抓住機會,將我所得的恩典,在兩次機會中轉奉獻給一位母親久病的學生姊妹。並且我還操練用上好的愛,就是說我使用的是新鈔。我說這些,也許有一點庸俗,但你們可以效法,因「要記念那些帶領你們,對你們講過神話語的人,要效法他們的信心,留心看他們為人的結局。」(來十三7)他們是如何的深愛着弟兄姊妹。(龜山  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