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有五個大點,可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第一大點是兩棵樹為兩個源頭,產生出兩種原則。第二部分是第二至五大點,細談生命原則。兩棵樹代表兩種生活的原則,是非的原則或生命的原則。「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建造人。」(林前八1)新約裏基督徒的生活應該憑着神聖的生命,不是講是非善惡的原則。當我們接受主耶穌,得着新的生命後,就必須開始這種憑藉新生命的生活。但我們得救前,習慣性憑着是非對錯來過生活;現在得救了,又一個新生命進到我們裏,就要讓祂發生功效。如何運作?就是遇事不是問事情對或不對,而是在作事時,問裏面的生命怎麼說?我們裏面有「生命的感覺」(弗四18-19),不能讓它喪盡和隔絕;這兩種感覺,就是「死的感覺」或「生命的感覺」(羅八6)。死的感覺是輭、黑、空、悶和苦。生命感覺是剛、亮、飽、和、安。
基督徒生活的原則首要是憑着裏面的生命,不是憑着外面是非的標準;我們生活的原則是裏面的而不是外面的。這個標準,超乎善、惡和知識的標準。在核對上是看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是起來的,或者是萎下去的?
生命跟靈又有關係,所以需要分辨靈與魂,並且認識靈。主就是那靈,在我們靈裏生活、居住、運行、行動並行事,並且我們與祂成為一靈。我們也需要認識我們的靈與其他內裏諸部分的不同。倘若在我們魂裏作任何事,不論事是對或不對,都是活在舊人裏,因此我們需要否認我們的魂生命,就是我們的己。當我們跟從靈,我們就是跟從主自己,因為主是在我們靈裏。還要操練跟隨內裏生命的感覺,生命感覺的源頭是神聖的生命、生命之律、聖靈、在我們裏面運行的神。生命的感覺是主觀的、個人的、實際的;生命感覺的功用是使我們知道自己是活在天然的生命裏,或是活在神聖的生命裏;是活在肉體裏,或是活在靈裏。我們將自己禱告到生命的感覺裏,並天天活在這種管制、引導、指引的元素之下;越照着靈而行並跟隨生命的感覺,就越照着生命的原則而活。
我們若照着生命的原則活,我們辨識事物,就不會照着對錯,乃照着生命或死亡。辨識的祕訣乃是照着生命或死亡;我們必須學習照着生命和死亡來辨識、分辨事情,拒絕任何剝奪我們對主作我們生命供應之享受的說話。接受主真正的職事,總是加強我們享受基督作我們生命的供應。(陳聖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