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的內在意義並以神為我們的信來禱告

 

信乃是質實神的事實。希伯來十一章一節說,『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質實,是未見之事的確證』;『質實』這辭意即有一種的本能,能把一件東西顯為實在。所以,東西的存在是一件事,把東西質實出來,又是另一件事。聖經所記載一切神的事實,都是真實的,但是只有信心纔能把這些事實質實出來,因為信是所望之事的質實,是未見之事的確證。信是對真理―神新約經論內容的實際的質實;好比風景對照相機來說是客觀的,但是當光把風景帶到照相機裏的底片上而拍下來,那看見和風景對於照相機就成了主觀的。

 

信的意思乃是信神是,我們不是;信神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信心乃是生根於神在祂的聖言裏所立的約,給了我們之大而永遠,神聖的事實。信徒主觀的信是在他們的靈裏,使他們調和的靈成為信心的靈。然而我們在基督裏所有屬靈的產業都是憑信領悟並實化的。

 

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着不信的惡心,將活神離棄去了。總要趁着還有稱為「今日」的時候,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就剛硬了。「你們今日若聽見祂的聲音,就不可硬着心」』(來三1214)。我們這些有信心的人乃是『今天』的人;實行主當前行動最新的路,頭一點乃是我們為着『今天』的生活和工作,裏裏外外、在素質和經綸上被那靈充滿並充溢。

 

我們要以神為我們的信來禱告,就需要認識禱告的意義。禱告乃是神與人的交流,神與人彼此的接觸;我們在靈裏和神接觸,並吸取神自己。一個禱告的人乃是與神合作、同工,讓神從他裏面,藉着他把神自己和神的心意發表出來,而成就神的定旨。

 

主耶穌咒詛無花果樹(以色列國的象徵)而使其枯乾一事上,教導門徒要憑信心禱告,按着神的經綸,執行祂的旨意。我們的禱告該成就神的旨意,就是要得着基督的身體,終極完成新耶路撒冷。

 

我們需要以神為我們的信來禱告。在馬可十一章二十至二十四節,主耶穌教導祂的門徒,憑信為着執行神的旨意而禱告。二十四節說,『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已經得着了,就必得着』。我們若按着神的旨意禱告,以完成祂的經綸,我們就與神是一,並且也有確信,我們已經得着我們所求的。

 

馬可十一章二十至二十四節的禱告是權柄的禱告。最重要、最屬靈的禱告,乃是權柄的禱告。權柄的禱告乃是用權柄來吩咐。權柄的禱告是與作得勝者極有關係的。得勝者最要緊的工作,就是把寶座上的權柄帶到地上來;我們若要作得勝者,就必須學會權柄的禱告,對山說話。(魏隨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