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業與產業

我差你到他們那裏去,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轉入光中,從撒但權下轉向神,又因信入我,得蒙赦罪,並在一切聖別的人中得着基業。徒二六18保羅說的這「基業」,就是三一神自己帶着祂所有的一切,所作的一切,以及祂為贖民所要作的一切;都具體化身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面,這位基督就是分給眾聖徒的分,作我們的基業。

「神」把自己給我們作基業,因我們有「…聖靈…的憑質」(弗一1314) 聖靈作憑質、抵押;「我們」也是神的基業,在我們得救時,神把聖靈放在我們裏面作印記,將我們標出我們是屬神的,證明我們是神的基業。。

  「產業」是指經過努力經營後,才擁有的業分;基業不需要勞苦是直接繼承的。常聽聖徒說,我們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以前是把它當作口號,自己仍過得寒酸、卑微。而今主的話很清楚的告訴我們,我們是有基業的人,這基業永遠不改變,並且只要肯經營,在基業的根基上會累積更多產業。凡是得救的都能繼承基業,但產業需要各人勞苦經營才有所得。

  主讓我看見,自己一無所有,卻擁有萬有!常常感覺自己很失敗,卻又覺得很有盼望!我有基業,不管我失敗與否,我的基業仍然不變。就着投資原理來說,怎麼算我永遠都「穩賺不賠」。我害怕什麼呢?基督就是我的業分,聖靈就是我得基業的憑質,我要作的事就是操練靈,讓主來作一切,我就能時時誇耀基督得勝。

  主,我願再次奉獻,一切為要傳揚你的名,帶人得救,使人有份這基業,也使人成為你的基業,讚美主。阿們。(埔心  孫黃蘿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