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財物奉獻(二)

不奉獻是不義

再說得淺顯一點,若不奉獻乃是不義,因為會所的房租、電、水等,都需要錢。你不奉獻,乃是不盡本分,要別人出錢給你坐。這乃是不義,不義乃是罪。不要想別人不知道,混在中間,但神會知道。

進項當抽出一分為奉獻

許多人知道行傳二十章七節的聚會,但許多人忘記林前十六章的捐輸。那時,保羅要哥林多信徒捐輸,因為耶路撒冷的聖徒有缺乏,現在我們不是把錢送到那裏去,但是本地也有許多聖徒有缺乏。林前十六章二節說「每逢」,這意思是底下所說的,乃是規定的,也是命令的。保羅說,「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着」。這意思是,我們需要把進項豫先抽出。我們所有的收入裏,有當抽出的一分是不可摸的。每當我們有任何進項,就當抽出一分,豫備奉獻。

施比受更為有福

 感謝主,雖然我們缺乏,但還能從其中拿出來,幫助他人。我們要忠心奉獻,纔能彀蒙主祝福。要讓錢財流通,成為活動的,不可變作死海,好讓神能彀藉其作工。主自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二十35),我們若忠心的照主的話去行,必定要帶進大祝福。

講時:一九三八年月二十三日

講地:上海

(註:本篇信息為倪弟兄於一次主日擘餅前的交通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