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元首權柄在舊約中尚未完全得建立,因為祂還沒有成為肉體,還不是人的兒子。基督要在神的行政中作萬有的頭,並得着完滿的元首權柄,祂需要二性:人性和神性。藉着成為肉體,基督就不再只是神的兒子,祂也成為人的兒子,同時有着神聖的元素和人性的元素。而後,更藉由釘死在十字架上,不只廢除了死的能力,擊敗了撒但,同時在三日後復活,升上諸天,成了賜生命的靈後,完成了神永遠的定旨;並正式就職,得着全宇宙中完滿的元首權柄。
基督元首權柄雖已確立,惟在地上,基督仍需要有一個身體,作祂的憑藉與彰顯,而這身體,就是召會:基督就是召會的頭,更是身體中每一肢體的頭。召會的頭是主基督,召會的權柄是基督的作頭。召會中應當有秩序,但這秩序來自基督的作頭。召會生活中,我們若都能服在主作頭的權柄之下,我們與所有的肢體、身體之關係,就會是對的,召會的秩序,自然得以建立。同樣,召會生活中難處的解決,不是靠任何道理或教訓,而是藉由實現基督的作頭纔得解決。因此,我們絕不該成為任何聖徒與主之間的居間者,也不該以其他聖徒為我們和主之間的居間者。在頭(基督)與身體(眾聖徒)之間,該是透過禱告來尋求主直接的引導,絕不能有居間的肢體。
神為着顯明祂在召會中的權柄,就在各地方召會中設立長老來代表祂的權柄。使徒和長老在他們自己裏面並沒有權柄,他們只有站在元首的權柄底下時,纔有權柄;他們是代表元首的權柄而在召會中執行權柄。按照新約所啟示,長老不是由會眾選舉出來的,乃是使徒照着他們生命成熟的程度而設立的。長老主要的責任不是轄管,而是牧養地方召會,好使各地方召會中的羣羊,被帶領前往正確的方向,得到周全柔細的照顧。若說長老為地方召會中,神權柄的代表,生命則是神權柄的彰顯。因此,正確的長老職分,乃是藉着內裏生命的湧流掌權,將生命流入各地方召會。我們所活出的基督,纔是真正對人的權柄。
召會是神掌權的地方;神兒子的這個寶座就設立在召會中間。每當我們來到這寶座前,就覺得有一些東西在流動,滋潤並供應我們,這就是恩典;而恩典與權柄,是不能分開的。我們若得着恩典,就在權柄之下;我們若在權柄之下,就有分於恩典。因此,我們每一位都應該讓神的權柄,在我們生命裏面作王掌權,得着祂的管治,這樣神的生命纔能供應到我們裏面,而我們纔能成為神的彰顯。(李允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