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禱讀林後五章18–21節時,剛開始沒甚麼特別的感覺,讀了信息後就看見了亮光。原來是哥林多的信徒雖然與神和好,但仍舊活在肉體裏,活在外面的人裏,他們與神之間,有肉體、有天然人的這層幔子。他們也許是在聖所,但他們絕不是在至聖所裏,他們與神是隔離的。因此,他們並沒有完全與神和好。
人與神和好有兩步,第一步就是罪人脫離罪與神和好,神使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使我們的罪蒙赦免。第二步,是活在天然生命中的信徒脫離肉體與神和好,為這目的,基督替我們這個「人」死了。這就是保羅在加拉太二章20節說的,「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也就是憑着神聖生命活。到這一步,是需要花足夠的時間的。求神光照、求神鑒察我們裏面的隱情,將魂生命一再的破碎,使我們的靈能釋放出來,並擴展到我們的魂,甚至到體的部分。
當我讀到這些信息後,讓我裏頭有個儆醒,要一直到神的面前,需要有定時的個人禱告,而不是裏面塞滿了許多事物,再一次性的倒給神。乃是要每天都有一個定時的來到至聖所,和神親密的交通與禱告,好幫助我在各樣的生活環境上不動搖,而有「扎根」的生活。(埔心 王姿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