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分為三個大點來交通:神的目的、得着神和職事。得着神而產生職事是神在經綸裏的目的。首先,神在約伯身上的目的,是要他成為活在屬天異象和神聖經綸實際裏的人。但因約伯落在天然的完全、正直和純全觀念、敬畏神與遠離惡事的成就中,就攔阻了神在他身上的製作和定旨。為此神在祂經綸裏,決然的採取一些步驟,第一、剝奪並銷毀。在消極上,將一切頂替神的人、事、物,全然倒空並重建。第二、單單接受神。在積極上,接受神和享受神作生命,和生命的供應,與一切。第三、活在基督這神聖的實際裏。也就是活在那被基督所內在構成裏,過調和的神人生活。
得着神就是變化成為神,變化的祕訣是在於那靈(主靈,林後三18),藉由經常性操練靈,達到目標|我們三部分人,變化成為祂的形像。在靈的變化這一面。是在靈裏觀看祂,藉禱告和取用寶血,在靈中不斷接觸和觀看救主。在魂(心)的變化這一面。a、心轉向主,並除去帕子。b、愛主,向祂敞開心房。其核對,乃是是否不喜樂、沉悶和靈裏不釋放、不自由?若有這些光景與情形,我們就需要呼求主名,和禱告而轉向祂,與祂恢復交通。在體的變化這面,在靈中生活、行事和為人,也需經歷環境中聖靈的管治、和限制。每當我們操練活在調和的靈裏,並以靈為中心和普及時,祂就有路從我們的靈擴展到我們的心的各部分。而帶來神聖的遷移,從舊人形狀遷移到新人的形狀裏。
變化不僅在我們身上發動和運行,更是要產生職事。職事是由啟示加上苦難所產生的。職事的託付,是為供應我們所經歷的基督,以建造基督的身體。我們所經歷的基督是經過受苦、消耗的壓力、以及十字架殺死的工作而構成、產生並形成的在我們身上。職事有三方面:「那靈的職事」,使我們供應基督作那賜人生命的靈,我們藉此就達到神聖啓示的高峯。「義的職事」,使我們供應基督不僅作我們客觀的義,也作我們主觀活出的義,使基督得着真正的彰顯,我們藉此就進入神人的生活。「和好的職事」,使我們供應基督作和好的話語,好能將神的子民帶到他們的靈,就是至聖所裏,使他們成為在靈裏的人,我們藉此就在基督那牧養人的天上職事裏與基督是一,按着神牧養人。
當我們完全進入這樣一個美妙職事的三方面,主就有路帶眾召會進入一個新的復興。職事的得勝在於主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使我們不僅有基督豐富,更滿了愛,結果這職事就會在患難中得勝有餘了。(陳聖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