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並跟從我。因爲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喪失魂生命;凡爲我喪失自己魂生命的,必救了魂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卻喪失自己,賠上自己,有甚麼益處?」(路九23–25)否認己,是棄絕魂的慾望、愛好和選擇,我們在今世否認自己的魂,就是我們的魂生命,連同其一切享樂,使我們來世在對主的享受裏可以得着魂,在國度時代裏得着享受;我們要與主同享治理全地的快樂。
在跟從主的事上要絕對,並要恨惡一切打岔、攔阻並阻撓我們忠信跟從祂的事,甚至恨惡我們自己的魂生命(參讀路十四26–35),否則就會像羅得的妻子一樣,變成失了味無用的鹽柱,這對我們是很嚴肅的警告。如果我們愛主,接受警告,我們就不會在意物質的東西,也不會把我們的心擺在其上,還保全自己的魂,只會被基督這屬天的氣所充滿,而被提上升。
我們若喪失魂生命,就可以有分於得勝者的被提;要有分於得勝者的被提,使我們得以享受主的巴路西亞(同在、來臨),並逃避大災難,就必須勝過今天世人生活的麻醉影響。洪水以前的挪亞世代,和所多瑪遭毀滅以前的羅得世代,都是世人生活的危險光景。我們作爲主耶穌的跟從者,需要在今世藉着喪失魂生命,勝過世界放蕩生活的麻醉影響。
路加十七章三十一至三十六節說到我們對被提之呼召的反應,這些經文描述魂生命所行的,不是有罪的事,乃是屬地的事;主在這裏的囑咐與信徒在實際生活上的得勝有關。活着的信徒是否有分於得勝者的被提,在於他們對主呼召他們去的反應;被提要隱祕且突然的發生。
彼得前書一章六、七節,「在那時期你們要歡騰,儘管目前在諸般的試煉中,或許必須暫時憂愁,叫你們信心所受的試驗,比那經過火的試驗仍會毀壞之金子的試驗,更爲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顯爲可得稱讚、榮耀和尊貴的。」這些苦難是神用來試驗並試煉我們的信心,要看我們在受苦的事上,是否跟隨基督,最終通過這試驗的結果就是我們魂的救恩。九節說「得着你們信心的結果,就是魂的救恩。」我們若要得着魂的救恩作我們信心的結果,就不可成爲那「退縮以致遭毀壞的人,乃是有信心以致得着魂的人」(39)。
願主加增並加強我們的信心,在這世代作相反的見證,以致被提在將來的國度能得着完滿的享受。(閻瑞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