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著我們屬靈的經歷,經歷並享受新約的內容,以完成神的經綸

耶利米書卅一章3134節,和希伯來書八章82節同樣說到一件事-新約」。所謂新約就是在舊約之外再加上一個約之稱。希奇,耶利米竟豫言到新約;也指明主耶穌成為新約的遺贈和內容,作我們的經歷與享受。這享受最終的目標第一面使我們在生命、性情和彰顯上成為神。另一面建造基督的身體,終極完成新耶路撒冷,以達到神永遠的目標。

新約的內容共有四項福分:第一、赦罪。第二、賜生命之律。第三、神作我們的神我們作祂的子民。第四、內裏認識神。就經文順序赦罪是最後一項,但就生命經歷的角度來看,赦罪是頭一項。若不藉着我們認罪和神赦罪及忘記罪,我們是無法接續享受祂包羅萬有的豐富。赦罪在於生命的交通,帶來光照而認罪及血的潔淨。這是個生命循環,保守我們一直在生命的交流裏。

生命的交通在乎我們有神所賜生命之靈的律。這律進到我們裏面原是單數的律,其後從靈擴展到魂裏,成為複數的靈。其祕訣是當我們保持與主不斷接觸,藉由禱告、呼求主並禱讀祂的話,以維持我們與主的交通,而與內住、安置好、自動、並在內裏運行的神合作。其功用在消極方面,告訴我們不該作甚麼;積極方面,使我們模成基督榮耀的形像,使也得着祂宇宙團體的彰顯。

這樣不僅在我們得救歸回時,基督作我們生命、人位和產業;也使我們享受祂的人位-那靈作質,一點一點把更多神加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基業供我們享受;今日豫嚐,將來在永世達到全享。當我們有些對基督的享受,聖靈就在我們裏面蓋印和標出我們是屬神的,經由神聖元素浸潤與變化,直到我們的身體得贖,我們也就成為神的基業,作神的享受。我們與神的關係就從造物者與被造者,往前到內裏生命的關係。

在生機救恩的過程裏,生命的功能、感覺和知覺就越過越敏銳,由裏面能主觀的認識神。生命的感覺在消極一面死的感覺,在積極一面生命平安的感覺,使我們知道我們是活在天然的生命裏,或活在神聖的生命裏;也使我們知道我們是活在肉體裏,或活在靈裏。經年累月經歷赦罪、生命之律的擴展、聖靈作質、作印記、和內裏的教導,就能以完成神的經綸-新耶路撒冷,神與人擴大擴展的聯結、調和和合併。(陳聖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