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要與以色列家…,另立新約。」(耶卅一31)這節,我們了解「新約」是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的,這樣,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主,因主的話在他們很小的時候就扎根在他們的心裏,讓他們懂得主的意思。主耶穌要作他們永遠的神,他們要作主耶穌永遠的子民。
並且,主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在主耶穌面前,我們都是有罪的,但是主很憐憫我們;在我們得救之後,甚至把我們的罪都忘乾淨了!主啊,你是何等的偉大,如此受人尊敬的神,我要讚美你、感謝你。
首先我要感謝艾倫姐,在我還沒得救時,不斷的邀約我參加聚會跟小排,也解決了我在得救之前的一些疑惑。當初會信主是因為感情的事過不去,很感謝艾倫姐的開導,跟不斷的邀約,讓我的心能夠跟主耶穌敞開,才會到現在順利過着召會的生活。
在我得救之後,主不僅洗去我的罪,讓我免去沉淪,而與一般的青年人有所分別,而且主又以祂的話,使我享受到神改變我的生活,讓我能與其他的聖徒過同一的生活。不是我能夠參加主日早上6:30主話的操練、平常早上的晨興、連熊弟兄愛筵邀我這週來晨興申言…,都不是弟兄姊妹教導我這麼作,乃是心裏的主,使我的生命有主的引導與感覺。
前陣子,時常看到同儕跟其他人分享他們自己的生活,那時我非常羨慕他們,之後又過了一些時間,突然有一個聲音在我心裏,應該是主要跟我說話。祂說,孩子你要繼續走你自己的路,要往自己設定的目標努力前進,他們的生活是他們的事,不用去在意…,聽到這個,頓時覺得主很憐憫我。實在是很感謝主跟我說這些話,主啊,你是何等的偉大,如此受人愛戴。(員農區 張元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