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度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纔來到。」(太廿四14)國度的福音要傳遍天下,然而,二千年過去了,這話還沒有應驗。主是無所不能的,但祂長久耽延,是因為主在新約的原則是不憑自己作事,祂需要人的合作。神要作多少,能作多少,在於我們跟祂有多少的合作。因此,我們必須擔負自己的責任,給祂充分的合作;然後祂就會作工。
還有,我們必須是愛主、讓主居首位、活祂,並向祂活的人。如果我們是這樣的人,主必然會用我們接觸人。我們也會自然而然的關心別人的得救。使徒保羅在羅馬一章說,他欠了福音的債。照樣,我們都欠了人福音的債,我們都必須有負擔還我們的債。
我們也必須相信,我們對罪人的關切乃是出於主的。祂揀選並豫定人,但需要我們的禱告,使他們能得救。若是沒有神的兒女為祂所揀選的人,有任何禱告和關切,祂就不會拯救任何人。按原則說,我們都是藉着某一個人的禱告而得救的。當我們在福音上與主一同勞苦時,祂會主宰的把人賜給我們。
我是藉着我媽媽的禱告恢復的。在我剛恢復的期間,我常跟主禱告,求主恢復我姐姐跟弟弟像恢復我一樣,如今姐姐恢復了,也去全時間訓練,我也為還未信主的爸爸、阿公、阿嬤,還有一些家族成員禱告。我的小舅媽、外婆也陸陸續續的得救,這週也有聖徒去醫院看望我阿姨和表妹,使他們一再接觸福音,盼望他們都能早日得救。雖然有時候沒有信心,但是我很愛他們,但他們都還沒有得救,就必須為他們不住的禱告,直到他們全都得救。(學生區 陳依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