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這個人順服主的時候,主在各方面的帶領是活的。一九九九年我回老家,全家開批鬥會,徹夜批鬥我。我就天天為家人禱告。四年半之後,我再回去,那靈自己作工,福音就傳開了,包括父母在內四十多人全都得救。我全時間的時候,我父親只問我:孩子們有沒有飯喫?我說有;你有沒有飯喫?我說有,保證你們也有飯喫。我父親說,你既然選擇你願意的,就照你願意的走吧,我和你娘也會為你們禱告。
我為父親禱告了幾件事,主都信實地答應了。今年一月份,我父親病重。一月十八日早晨我和白弟兄飛到臺北的時候,一出飛機我禱告的負擔就沒了。我就知道,主把我父親接去了。我說,主啊,我每一個禱告,你都答應了,我無話可說;你要取去就取去。我禱告我父親走的時候不要累着別人,我父親躺在炕上三天是笑着走的。他是喜樂地走了,也沒累着別人。
交在主的手裡最穩妥
我在臺北的時候,主清楚地給我一句話:讓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只管遍傳神的國(路九60)。所以,我沒有和弟兄們交通要求回去,我說,主啊,既然是你樂意的,我願意順服。三天以後我父親下葬了。我在曼谷服事的負擔也結束了;在禱告中,主說可以回去了,白弟兄也印證說該回去了。我就買了一張晚上的機票趕了回去,我母親說你現在回來是最對的時候。其實我們有些事是爭不過主的,我們只能順服下來,把自己交給主。我們這個人在主的手裏是最穩妥了!
我跟我姊妹一起得救,我姊妹也是出生貧寒之家。她家裏九個弟兄姊妹,我家裏八個。我們上學、出國,都是雞窩裏飛出來的金鳳凰。我姊妹在愛主、服事主上,總是單單純純地在聖和義裏過生活,她是我最大的題醒和幫助;甚麼時候我不順服主、該要被管教了,她是第一個最有感覺、最能幫助我的人。所以,夫婦最好一同奉獻,沒有結婚的就把你的家提前奉獻給主,這是最值得的!
弟兄姊妹,你和我是屬於主的!主信實地為我持守我的奉獻,主也會信實地為你持守你的奉獻,所以你要抓住機會把自己交出來,奉獻給主。這不是一件小事,乃是一件大事;不是一件輕鬆的事,乃是一件慎重的事;不是一件愁苦的事,乃是一件喜樂的事;不是一個損失,乃是得着萬有。
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一節說,他藉神的憐恤勸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聖別並討神喜悅的活祭。這不是甚麼神奇的事,乃是我們合理的事奉。主這麼多年天天向我們說話,時時有活的引導。我們之所以愛祂,沒有怨言地跟隨祂,願意為祂捨命,都是因為祂愛的吸引。弟兄姊妹,要抓住機會,把自己徹徹底底、幹乾脆脆、痛痛快快地奉獻給主。
弟兄姊妹們,要不要趁你們年輕的時候也傻一次呢?我鼓勵你們,在你們最年輕的時候,將自己奉獻給主,參加全時間訓練,叫你能夠在短時間裏密集且大量地得着基督,好使召會早日完成神的定旨-一個新人實際地出現。-完(余貴學於二〇一〇年七月講述,摘自「見證人的腳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