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囊中不可有一大一小兩樣法碼,你家裏不可有一大一小兩樣量器。當用足重公道的法碼,足量公道的量器,這樣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你的日子就得以長久。」(申二五13–15)我很摸着在召會生活中,我們不該有不同的尺度,一種用以衡量自己,另一種以衡量弟兄姊妹。但在這事上我們都失敗了,沒有一個人例外。用會計的術語來說,容易將別人記在借方,而把自己記在貸方,我們不該這麼作,乃該多記別人優點,多記自己的缺失。
我有一次,跟弟兄姊妹們一起探訪獻郇弟兄的家鄉-埔里南豐村。獻郇弟兄是服事者介紹並帶路,參觀行程。當活動結束後,我開始評論弟兄姊妹,一一的點出,哪些是友善,哪些是不友善,…一一評論弟兄姊妹的優缺點,說給獻郇聽。當時獻郇弟兄只說了一句話,「要看正向積極的事,不看消極的事物,你就是常常那麼消極,說出來的話,纔沒人聽」。
當時我理直氣壯的想回嘴,卻也不知道為何開不了口。幾天前,看到這週信息,才知道我要認罪悔改。因為這種作法是使我們不能持守在一的同心合意裏;盼望從此不論斷人,持守在召會的一裏。也要感謝獻郇弟兄,讓我知道甚麼是神的心意,使我不落入撒但的試探中,而活在與主是一的召會當中,同心合意,感謝主。
(國宅區 蕭東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