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保羅說,「落在活神的手裏是可怕的。」(來十31)又說,「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十二29)想想摩西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百姓的悖逆及抱怨,神就出來審判與表白。就此我們就不難想像,落在活神的手裏是多麼可怕,因為我們的神是烈火。所以要儆醒、要敬畏我們的神,凡祂所愛的,祂必管教,要相信沒有任何一件事是能瞞得過祂。
「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指明出來;它要在火中被揭露,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是那一種的。」(林前三13)各人的工程,不管是在神和人面前的生活,或者是在召會中的事奉,是屬肉體或那靈的,神早晚都要表白。莫抱僥倖心,神是烈火,祂會審判、祂會表白。
我很寶貝我們的神是活神,是鑒察人心的神,祂在一切事上都要表白。神審判人的光景,並表白人的情形。神的表白是兩面,一面是要求與管教,為要成全祂的兒女,另一面是安慰與鼓勵,為要供應他們。管教是為使我們能正確的代表神,免得我們像摩西一樣,因發肉體而錯誤的代表神,至終無法進美地。而約瑟又成了我們的安慰,人陷害他,把他下在監裏,之後,神就來表白。約瑟敬畏神,在一切事上不敢得罪神,至終神就來表白,把他安置在寶座上。
神的表白是根據祂的品性,也就是根據祂的聖別、公義、光明和慈愛等。我們是否行在祂的道路上,祂都知道,祂的所是就是祂的道路,祂的所是能不能成為我們的所是?我們若愛祂、敬畏祂,我們就會行祂的道路,祂的所是就成為我們的所是。我們就能活祂,彰顯祂、顯明祂、甚至顯大祂。我們要保守一生都愛神、敬畏神、遵守神的誡命、行祂的道路。祂就成了我們的生命,成了我們的道路。
(埔心 孫黃蘿苡)